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16.01.2021  04:14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1年1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5日对县人民医院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专项巡察,现已完成巡察任务,将于2021年1月15日撤离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县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1年1月15日18:00前对设置在被巡察单位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对悬挂的意见箱全部撤收,巡察组联络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对巡察工作的支持。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