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析中共治国方略转型:治理取代管理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发了徐晓全的署名文章《从“管理”到“治理”:治国方略重大转型》。文章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意味着党的执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变为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
文章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共在6处9次提到“治理”一词。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体制”;提出“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提出“创新社会治理”,“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等。
文章介绍,治理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西方国家,现已成为全球政府治道变革的普遍趋势。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一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动的过程,强调政府与社会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寻求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它以合法性、参与性、公开性、透明性、回应性、法治性和责任性等为基本特征。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治理”确立为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执政理念,既是对治理理论的积极借鉴,又具中国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实践总结和必然选择。
文章介绍,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社会建设和管理”被列入“五个统筹”之中,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方面和必然要求。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十七大提出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2011年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中央频繁强调下成为新的政治话语和执政理念。2011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中央改变了以往研讨经济问题的传统,首次将“社会管理”上升到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的地位,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构想,强调社会管理在整个国家的战略发展、规划重点、资源配置和政策部署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性和优先性。2011年5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问题。
2012年十八大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由“格局”上升为“体制”,并且强调“法治保障”,表明社会管理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称,十八届三中全会继续推进理论创新,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意味着党的执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变为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这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治理”取代“管理”,成为新时期深化改革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
文章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等全方位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政府从全能政府逐渐变为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的有限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大部制改革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管制型政府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和完善;社会体制改革方面,我国开展了包括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等在内的方方面面的改革,等等。
文章指出,2011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新的战略构想以来,各地的探索共同体现了一些新的变化:由强调政府自上而下的层级管辖变成了强调减少管理层次、资源下沉和抚育基层发展;由主张“政府包打天下”转变到运用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种力量;由单纯的行政管控手段转变到依赖包括非强制、非官方和非正式的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社会治理。以“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作为探索的关键点,着力探索一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体制,成为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共同点,这显然契合了治理理论的核心理念,赋予社会管理“治理”色彩。
文章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立足基本国情,又要以开放的态度广泛借鉴和汲取国外的有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治理”理念纳入党的执政话语体系,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党的执政提出的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总结,是对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借鉴和吸收。改变传统的以自上而下管控为特点的“管理”理念,摒弃单一的行政管控手段,转变为一种强调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的“治理”理念,着眼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