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三届七次全会举行

28.12.2013  14:46

  

 

 

  

 

  本网讯(记者 冯一鸣)12月27日,中共巴中市委三届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今年工作,安排部署明年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凝聚力量,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奋力推进我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发展新业绩,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李刚作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李刚受市委常委会委托向全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对2014年经济工作作具体安排。出席全会的有市委委员44人,市委候补委员7人。

  全会充分肯定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市委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坚持“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组织动员全市干部群众推车上坎、负重前行,经济社会攻坚突破、加快发展。一年来,坚持不懈推进统筹城乡,进一步形成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生动局面;一年来,坚持不懈改善民生,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价值追求;一年来,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激发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创新活力;一年来,坚持不懈推进法治巴中建设,进一步凝聚追赶跨越、团结奋进的智慧力量;一年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全会指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发展方式的转变对我们后发地区保持加快发展势头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场化程度更加充分对我们贫困山区加快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上下必须准确把握我市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着力重点。基于对形势的分析,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坚持“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开放、扶贫攻坚为统领,强化产业支撑、投资拉动、消费带动、民生改善,全力巩固和扩大追赶跨越发展态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会强调,全面完成明年工作目标任务,最根本的是保持加快发展定力,最核心的是要深化改革开放,最关键的是要主动担当作为,最基本的是苦干实干创新干。要始终保持追赶跨越发展态势这一总要求,始终保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一总路径,牢牢扭住扩大项目投资这一总“抓手”,坚持不懈地推进全域扶贫攻坚这一总任务。

  全会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做好明年工作。一要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川东北经济区重要的增长极。以交通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新进展,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培育要有新突破,以宜居宜业宜商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有新成效,以“巴山新居”为“抓手”的新农村建设要有新提升。二要大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环境。继续坚持发展富民、解难安民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更加积极主动扎实抓好民生工作,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创新群众工作和社会治理。三要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力扩大开放合作,借助外力,启动内力,增强活力。四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建设推动巴中追赶跨越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和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强化基层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始终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全会强调,明年经济工作要扭住项目抓好投资增长,优化服务加快产业发展,切实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巩固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全会强调,巴中向好发展的局面来之不易,一定要倍加珍惜,乘势而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一定要把担当体现在“敢干事”上,一定要把能力展示在“能干事”上,一定要把追求落实在“干成事”上,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在推动发展、造福人民中彰显价值追求。

  全会号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务实担当,拼搏进取,努力开创我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新局面。

  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巴中军分区司令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副秘书长,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和中央、省驻巴单位、驻巴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招商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第三次党代会部分基层代表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