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被指变身“土地倒爷” 或大赚3.6亿

22.11.2013  10:2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哲)中储股份(600787)近期显得很忙,时隔不到一周便宣布开始准备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值得一提的是,会议内容为表决出售刚刚成立不久的房产公司,这一行为也被市场质疑其沦为“土地倒爷”。

中储股份近日发布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文件表明,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挂牌转让南京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储房地产”)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事宜。

据了解,中储股份拟以13.49亿元挂牌转让南京中储房地产全部股权和债权。该公司用于开发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河路道1号N0.2012G54地块。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中储股份在南京市国土拍卖会上以9.1亿元竞得该地块,随后于今年1月刚刚注册成立南京中储房地产。

对于本次交易目的,中储股份表示主要是加快项目资金回笼速度以及实现预期收益。公告还表示,如成功转让,中储股份将实现投资收益约3.6亿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地块增值。”中储股份公告也表示,近一年来南京市商业办公发展较为迅速,且地块位于鼓楼区中央门商务商贸核心发展区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因此,在评估时出现了增值。

不到一年就获得土地投资收益3.6亿元,这似乎比经营主业更加来钱。”有投资者对此评价说。另一方面,国务院曾于2010年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令规范央企投资房产,更有国资委要求非房产央企不得拿地炒地。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致电中储股份,证券部接电话人员表示公司本次出售交易完全合规,“南京中储房地产主要用于中储国际广场一期项目,本次出售主要是回笼投资资金。所得资金还有可能用于未来新公司建设二期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表示,股东大会表决的另一项内容即审议投资设立南京中储国际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之前曾出文明令禁止央企拿地炒地,主要是指通过各级土地局的招拍挂途径。而中储股份本次交易属于股权债券交易,并未有不规范行为。不过,这种‘资产型’的土地交易是否与当初国家的意志背向而行,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目前,上述审议议案已全部通过中储股份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