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报告:企业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存在缺陷

13.01.2015  19:30
核心提示:  1月12日消息,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协)在北京举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我国大

  1月12日消息,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协)在北京举发布的《2014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我国大中城市企业员工福利指数为66.5,处在基础水平。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悉,该指数研究项目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险”)独家承办。其研究工作历时一年,是在调研全国50个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城市4500多位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企业职工的基础上编制的,并由国内多位业界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论证和研讨而成。

  《报告》显示,我国大中城市企业员工福利指数为66.5,处在基础水平。一级指标中,充实性指数、公平性指数、满意度评价指数和效益评价指数分别为71.4、62.6、65.6和65.6。显示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处于基本水平的中间偏下位置。

  中保协指出,该调研显示当前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一是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员工福利保障水平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员工取得福利保障还存在“歧视性”条件;三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在进一步增加员工福利保障投入上存在着财务成本压力;四是员工期望和企业打算提供的非保险类福利之间存在着供需错位现象;五是企业和员工对预防“长寿风险”认识和准备不足。

  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在人口红利优势正在消失的当下,企业在薪酬管理体系上,即工资、奖金和福利之间做出适时地甚至前瞻性地调整已是必然,即有条件地向“福利”上做出适度倾斜。当然,企业的福利保障建设客观性需要各种商业性的保险和年金产品,这就要求我们保险等金融行业在向社会提供相关保障性产品和服务上做出更大的努力。”

  报告也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中对政府而言,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使员工福利保障中的隐性地位更具合理性,消除不同地区和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在建立员工福利制度上的成本差距,特别是破除垄断行业在员工福利上的垄断独占和利益专享。

  此外,尽快推出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顶层设计,构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引入商业补充保险计划创造条件;第三,是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四是对商业补充保险引入或加大税收力度;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并统一舆论导向,积极引导企业和员工购买“长寿风险”保险产品,及早应对人口老龄化风险。

  中保协会长朱进元表示,中保协下一步将动员各方力量,引进更多权威部门参与论证,不断完善指标设计,努力扩大调查范围,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指数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在2015年,将联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和平安养老保险共同研究“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以期在推动和引领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事业方面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指数研究工作独家承办单位平安养老董事长兼CEO杜永茂则表示:这类指数研究有利于国家民生福利保障事业的推进,也是商业保险机构的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