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印外长第十三次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03.02.2015  03:42

  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 中国、俄罗斯和印度外交部长第十三次会晤2日在北京举行,会后发表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共和国外长第十三次会晤联合公报

  一、2015年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共和国外长在中国(北京)举行第十三次会晤。

  二、外长们认为,作为国际和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中俄印需要本着开放、团结、相互理解与信任的精神,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增进务实合作。外长们强调三国合作对维护国际和地区和平与稳定、推动全球经济增长与繁荣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外长们回顾了2013年11月10日新德里会晤以来三国务实合作进展情况,认为三国应继续加强在智库、工商界、农业、减灾救灾、医药卫生等领域的合作。外长们探讨了在油气生产、运输以及能源、高科技、环保、互联互通等领域挖掘合作潜力。外长们同意开展议会、媒体、人文和青年交流活动,包括三国青年外交官交流互访。外长们对2014年7月在莫斯科举行的第13次中俄印三边学术研讨会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欢迎第14次三边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5月在中国召开。

  四、外长们注意到,世界正发生重大而快速的变化,强调国际社会应继续致力于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多极化。外长们强调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性。中俄印决心在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法基本准则基础上,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稳定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外长们强调应尊重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支持以政治和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争端。外长们支持就反对干涉别国内政通过一项联合国大会决议。外长们反对针对任何国家进行外部强行推动政权更迭,反对依据国内法实施单边制裁。

  五、外长们指出,2015年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向所有反对法西斯和争取自由的人们致敬。中俄印三国宣布将致力于维护建立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基础上的公平、公正的国际秩序,阻止战争和冲突,推动人类进步与发展。外长们欢迎将“纪念二战胜利70周年”列入第69届联合国大会议程,支持联合国和会员国倡议和举办相关纪念活动。

  六、外长们重申坚定支持联合国作为最普遍的多边组织,协助国际社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联合国具有普遍代表性,系全球治理和多边主义的核心。外长们回顾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外长们重申需要对联合国包括安理会进行全面改革,使其更有代表性和更有效率,以更好地应对全球挑战。中国、俄罗斯两国外长重申,两国重视印度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理解并支持印度在联合国发挥更大作用的愿望。

  七、外长们重申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亚太地区持久和平与稳定,欢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及其通过的《上海宣言》。外长们承诺共同致力于谋求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外长们呼吁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基础上建立开放、包容、不可分割和透明的地区安全与合作新架构。外长们欢迎继续在东亚峰会框架下讨论亚太地区安全架构。

  八、外长们进一步强调有必要加强在各种地区论坛和地区组织中的协调与合作,包括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等,共同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地区发展繁荣作出贡献。为此,外长们决定建立中俄印亚太事务磋商机制,并尽快举行首轮磋商。

  九、中俄印三国认为上海合作组织是推进本地区多边政治、安全、经济和人道事务合作的关键机制,三国高度重视在上海合作组织内开展合作。中、印赞同俄担任2014-2015年度上海合作组织主席的工作计划,愿支持并全面参与201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乌法峰会的筹备进程。中、俄欢迎印度申请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员,支持印度在完成所有必要的谈判和法律程序后加入上海合作组织。

  十、外长们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在何地由何人所为,也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以及反人类的罪行。外长们认为,各国应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在《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原则和准则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安理会相关决议和《全球反恐战略》,联手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外长们呼吁尽早完成全面反恐公约的谈判。外长们重申,意识形态、宗教、政治、种族、民族或任何其他因素都不能成为实施恐怖主义的理由,应将恐怖分子、恐怖活动的组织者、资助者以及支持者绳之以法。外长们对国际恐怖主义新动向表示高度警惕,强调应加大情报收集与分享,防止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技术招募恐怖分子、煽动实施恐怖行动、资助和筹划恐怖行为,切断恐怖分子流动和融资渠道,推进去极端化,同时遵守国际法。

  十一、外长们认为,国际社会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从事军事、政治、犯罪和恐怖活动所产生的威胁,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信息空间。外长们强调应尊重各国管理互联网及从事信息通信技术相关活动的主权,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共同制定各国普遍认可的关于负责任国家信息空间行为的国际规则,支持根据《信息社会突尼斯议程》推进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改革。外长们重申2014年7月1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时发表的《福塔莱萨宣言》所确立的共同目标和步骤。

  十二、外长们注意到阻止外空军备竞赛,尤其是防止在外空部署任何武器将有利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也有利于促进和加强和平开发和利用外空的国际合作。外长们注意到三国代表开展更加密集对话和建立更加紧密合作关系的重要性,以推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科学技术小组委员会的工作。

  十三、外长们支持阿富汗通过总统选举实现了政治平稳过渡,并通过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同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移交安全责任实现安全过渡。实现安全过渡应采取足够措施提高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能力,确保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有能力保护阿富汗及其人民的安全。外长们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广泛包容性和平与和解进程,支持通过扩大阿富汗的贸易、运输网络以及地区的互联互通,帮助阿富汗实现同本地区的融合。外长们强调,国际社会继续参与解决阿富汗问题,履行对阿富汗在民事和安全领域的长期援助承诺至关重要,同时支持联合国在促进阿富汗和平与稳定方面继续发挥核心协调作用。外长们高度评价在北京举行的伊斯坦布尔进程第四次外长会取得的积极成果,认为会议对加强地区合作、帮助阿富汗和平重建具有重要意义。中俄印强调将认真落实《北京宣言》,促进阿富汗及地区持久安全与繁荣。

  十四、外长们支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全面、长期解决伊朗核问题,欢迎伊朗核问题六国与伊朗延期谈判,希望双方加大外交努力,早日达成一项全面协议。外长们鼓励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加强合作,解决所有相关未决问题。外长们强调一旦国际原子能机构通过严格监督,解决了历史和现存的所有未决问题,并确认伊朗核计划的纯粹和平性质,伊朗即应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严格保障监督下,享有与其承担的国际义务相一致的和平利用核能包括铀浓缩的权利。

  十五、外长们讨论了当前巴以局势,强调形势进一步恶化将对以巴和平进程以及中东问题的总体前景产生消极影响,敦促以巴双方保持克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局势进一步紧张升级。外长们支持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阿拉伯和平倡议基础上解决以巴冲突,建立主权、独立和统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边界安全并得到承认的巴勒斯坦国,实现巴以两国和平共处。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尤其是中东问题“四方机制”,继续为实现上述目标努力。外长们支持联合国安理会为解决以巴冲突发挥应有作用,并呼吁国际社会为有效缓解巴勒斯坦人道主义局势继续提供帮助和支持。

  十六、外长们讨论了叙利亚局势最新发展,重申军事手段无法解决叙利亚危机,敦促所有各方摒弃暴力,在2012年6月《日内瓦公报》基础上重启和平谈判。外长们呼吁叙利亚政府和反对派尽快恢复日内瓦进程,坚持政治解决的大方向,借鉴其他有益经验,在各方诉求之间走一条符合自身国情、兼顾各方利益的“中间道路”,并早日开启全国和解进程。外长们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及其特使所做的斡旋努力,包括其提出的“冻结冲突区”和允许向平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外长们高度评价俄罗斯为2015年1月举行的叙利亚政府和反对派代表首次磋商会所作出的努力。外长们欢迎叙利亚销毁化学武器工作取得重要成果,赞赏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为此作出的努力。外长们支持叙利亚政府为打击恐怖主义作出的努力。外长们呼吁叙利亚各方切实履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全力配合联合国及相关国际机构的人道救援努力,提供安全不受阻碍的准入,国际社会同时应遵守联合国人道救援指导原则。

  十七、外长们对伊拉克局势持续动荡以及产生的外溢效应深表关切,强调尊重伊拉克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伊拉克政府为维护国家稳定和打击恐怖主义所作努力,希望伊拉克各派加强团结与和解,早日恢复国家稳定和正常秩序。外长们敦促所有相关各方避免干涉,导致伊拉克局势恶化,各方应支持伊拉克政府和人民建立稳定、包容、团结并照顾伊各派利益的伊拉克。外长们敦促国际社会继续向伊拉克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提供援助和人道主义支持。

  十八、外长们对当前乌克兰危机深表关切,呼吁乌内部冲突有关各方保持克制,切实执行明斯克协议,开展全面对话,通过政治谈判寻求和平解决危机的出路。外长们强调,应对马航MH17客机坠毁事件展开独立、客观、公正和透明的国际调查,为此各方应在安理会第2166号决议框架内开展合作。

  十九、外长们支持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为世界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呼吁立即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增加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强调应于今年底落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方案,强调应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加大对发展问题投入。外长们重申将加强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的协调,呼吁二十国集团继续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以及任何未经安理会决定的单边经济施压措施,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俄罗斯和印度欢迎并支持中国将于2016年主办二十国集团峰会。外长们重申愿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作出贡献。

  二十、外长们重申,支持世界贸易组织作为贸易领域最重要全球论坛的作用,包括谈判和执行贸易规则、解决贸易争端、通过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全球贸易体系支持发展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外长们重申支持多哈发展议程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日常工作。外长们支持即将于2015年12月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强调会议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助于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

  二十一、外长们注意到新兴市场国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推动全球经济复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外长们充分认识到2015年9月联合国举行发展峰会通过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重要意义,呼吁国际社会加快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并本着公正、民主、透明、会员国主导、协商一致原则制定2015年后发展议程。2015年后发展议程应以消除贫困和促进共同发展为核心,注重解决南北发展不平衡问题,建立合作共赢的全球发展新伙伴关系。外长们承诺在政府间谈判进程中加强协调合作。

  二十二、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指导,积极落实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后续进程。外长们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工作组报告,并作为2015年后发展议程政府间谈判的基础。外长们认为国际社会在推进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应充分尊重各国的国情和发展道路,重点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问题,实现共同发展。

  二十三、外长们重申,三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愿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以共同应对。外长们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利马会议通过“利马气候行动倡议”,呼吁各国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共同推动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一项在公约下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议定书、其他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议定成果。

  二十四、外长们注意到金砖国家自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恢复后,其经济总量巩固了其作为国际经济持续发展引擎的地位。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将在未来继续为全球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

  二十五、外长们欢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成功举行,特别是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将本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国家精神,建立更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为实现金砖国家一体化大市场、金融大流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文大交流的目标而努力。外长们欢迎福塔莱萨会议作出启动多边经济合作战略草案和金砖国家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框架谈判的决定。中国和印度将全力支持俄罗斯于2015年7月成功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七次会晤。

  二十六、外长们高度评价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取得的丰硕成果,包括启动亚太自贸区进程、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推进亚太互联互通建设等,赞赏中方为会议成功付出的努力,认为会议对亚太长远发展与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俄罗斯认识到印度在推动全球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支持亚太经合组织保持开放性,欢迎印度参与亚太经合组织活动。

  二十七、外长们强调区域互联互通的重要性,认为这将为促进政治互信、经济合作、加强人文交流注入强劲动力。为此,外长们讨论了中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倡议。外长们欢迎这些倡议协同推进地区互联互通。外长们强调,有必要研究所有有助于促进经济更好融合的互联互通倡议,三国将密切协调与合作,确保各种倡议取得具体成果,并惠及本地区所有国家和人民。

  二十八、外长们对埃博拉疫情在一些非洲国家蔓延、危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深表关切,决心携手合作,继续帮助非洲国家有效应对和防范疫情,支持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在抗击疫情中发挥领导和统筹作用。外长们呼吁国际社会着眼长远,帮助非洲国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二十九、俄罗斯、印度外长衷心感谢中方为此会所做努力和热情周到的安排。

  三十、外长们决定于2015年下半年在俄罗斯举行下一次外长会晤。

编辑: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