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叙永:28个部门协同作战 护航安全生产
28.11.2013 18:58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消息(赵学龙) 近日,叙永县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全县各部门全面履职尽责,对2008年制定的《叙永县县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28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了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
修订后的规定包含县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共同职责、县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具体职责和贯彻安全监管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三个部分。县级部门安全监管共同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系统内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避免项目建成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该规定对安监、公安、交通、住建、经商、教育等13个部门职责作了调整。
规定要求,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规定强化了对部门的履职监督,一是县安监局将按照“五级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履职情况的暗查,暗查结果抄送县纪检监察部门;二是县安办将定期报送县级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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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3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