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在51个贫困村创设扶贫专员

02.06.2017  21:22

 

为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持续打赢脱贫攻坚战,开江县在5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创新设置扶贫专员,专职狠抓脱贫攻坚工作。

严格招用程序,确保扶贫专员“能干”。严格条件,51个贫困村村支“两委”按年龄结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选择能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的本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劳动者。严格程序,坚持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由村支“两委”初选,报乡镇审核同意,再报县就业局复审。严格培训,经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电脑操作技能和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获得上岗资格,由村支“两委”与其签订《开江县扶贫专员劳务用工协议书》。

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扶贫专员“善干”。承担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主要负责本村脱贫攻坚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国家系统、省“六有”系统和县扶贫二维码数据的录入、清理和维护;协助搞好本村脱贫攻坚规划和相关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协助做好本村“5+1”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建立帮扶台账。承担就业扶贫相关工作,采集、更新本村包括贫困劳动力在内的农村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信息,收集、完善本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需求、就业帮扶成效等信息,建立本村农村劳动力系统信息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等。

强化组织保障,促进扶贫专员“乐干”。明确经费补助,从上级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扶贫专员每月1100元补助资金,其中800元为基础待遇,300元为奖励补助。严格考核奖励,每月能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的,经乡镇、村考核合格后按月发放800元基础待遇,经县人社局及其他业务单位考核合格后,按季度发放每月300元奖励补助。加强组织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扶贫专员的组织管理和培养,不断提高扶贫专员的工作能力。表现优秀的,作为村支“两委”后备干部人选,在村支“两委”成员出现空缺时优先选用;对不胜任本职工作、违纪违规、工作不力的,终止劳务协议,按招用程序重新选用,保证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