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 选取10个经济发达镇扩权赋能

06.11.2017  20:24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培育创建特色镇的意见》。意见提出,从试点镇中选取10个左右经济发达镇,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符合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新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
  做减法 精简组织架构
  “简约精干”是此次对特色镇组织架构改革的关键词。意见要求,根据发展需要,采取撤乡并镇、镇乡合并、村组(社)并入等方式,适时稳妥调整试点镇行政区划,适当扩大其行政区划范围,让人口、土地、项目、资金等发展要素向试点镇聚集。
  意见还明确,试点镇可在规定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立、调整、撤销党政机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设有开发区的试点镇可探索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成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四川省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各厅局和各市州,实施精简调整组织架构和扩权强镇工作。
  做加法 培养引进人才
  意见明确了试点镇主要负责人可由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把优秀专业管理人才和领导人才选派到试点镇党政领导岗位,鼓励政府职能部门、高校、国企干部和专业人才到试点镇任职、挂职或兼职,明确县域内乡镇编制可统筹调剂使用。
  目前,我省部分“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已开始探索由专职县委常委担任试点镇党委书记。
  省社科院政治所研究员吴翔认为,试点镇人才配置适当“高配”有利于资源要素聚集。
  做乘法 激活保障要素
  记者注意到,意见对要素保障提出了系统支持,聚集资源,激活发展动力。
  意见明确,依法赋予试点镇县级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权和市政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对试点镇建设所需用地指标,各级政府要将其进行单列保障和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在试点镇新设网点或分支机构,支持试点镇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有条件的试点镇还可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发行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债券等。
  目前,改革措施所涉及的发改、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正在制定改革落地细化方案。(记者 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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