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3个月严查车辆号牌违规使用

18.03.2015  10:40

·3月20日至6月20日,全省交警部门以群众反映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

·摸排2014年下半年以来废旧号牌回收情况、号牌审批情况、公务车和交警私家车号牌使用情况

·发现民警违规审批、使用机动车号牌,实行责任倒查

·每月至少一次,严查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全省公安机关2014年政风行风测评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省交警总队决定从3月20日至6月20日,对2014年下半年以来废旧号牌回收情况、号牌审批情况以及当地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号牌使用管理情况、交警私家车号牌使用情况进行系统摸排,对发现民警违规审批、使用机动车号牌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报告当地执法执纪机关。这是记者3月17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的。

整改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将开展自查清理,在对车辆号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迅速开展社会车辆号牌使用集中治理,严肃查处机动车套牌、无牌、污损号牌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遏制违规使用机动车号牌的势头。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级交警抓实车辆号牌管理,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数据和违规问题。规范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严格车牌借用(加挂)制度,对未按规定审批借用(加挂)的机动车号牌,立即收回;确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加挂)的,按省公安厅《关于清理临时借用小型汽车号牌的通知》规定办理。严格临时号牌管理制度,为新购机动车多次违规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必须立即停止,并通知车主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申领牌证。严格废旧号牌回收制度,在办理机动车转移、变更、注销登记和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必须回收废旧、损毁的机动车号牌。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酒驾”、“毒驾”整治等专项行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违规使用车辆号牌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假牌假证、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链接

四大整治重点

一、违反号牌审批、管理和使用规定:未及时将旧机动车号牌按规定收缴入库销毁;违反规定为新购机动车多次办理临时行驶号牌;车管民警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借用、发放机动车号牌;利用工作之便违规使用未启用机动车号牌或回收的废旧机动车号牌。

二、对社会车辆号牌的使用管理不严:存在车辆号牌污损问题;存在随意挪用号牌,两车使用同一副号牌,使用报废、遗失或被盗抢机动车号牌和伪造机动车号牌的问题;存在使用光盘、纸张等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问题。

三、警务公开不及时:群众对新推出的便民措施不了解;动态交通管理信息、交通安全形势评估发布不及时。

四、为民服务措施不实:部门民警、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好,部分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不高;部分便民措施出台不及时、作用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