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前4个月上市公司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证监会今日披露的《2014年1-4月上市公司监管情况通报》,从1-4月的监管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恶意违规现象相对较少,但仍有部分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财务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证监会介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披露方面
一是业绩预告违规:部分公司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业绩预告变脸,存在应预告未预告、逾期预告等违规行为;二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博汇纸业、ST成城、*ST国恒),另有部分公司股权变更、对外担保、承诺补偿等事项披露不及时(如西藏天路、泰达股份),大股东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权益变动报告和披露义务,年报披露存在错漏(如S前锋),行政处罚信息披露不充分;三是涉嫌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部分公司重大合同协议、诉讼、担保、贷款、股权转让、资金往来等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如*ST国创、五洲交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如科伦药业、纳川股份),涉嫌编造虚假收入、伪造银行单据、虚构应收账款收回等。
(二)规范运作方面
一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形式包括为关联方垫付费用(如中原特钢),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提供担保(如泸天化),将自有资金转入控股股东(如步森股份)等;二是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公司募集资金未用于规定用途(如众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涉嫌挪用募集资金(如*ST国恒);三是公司治理不规范:部分公司“三会”运作不规范,董事未尽责履职,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在控股股东违规兼职(如赣能股份)。
(三)财务会计处理方面
一是会计处理不规范:部分公司金融资产、往来款项列示分类和处理不准确,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售后退回会计处理不当(如金信诺),资产减值测试不谨慎,未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二是会计处理涉嫌虚假陈述:部分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依据不充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涉嫌虚假陈述,股权交易权益确认涉嫌违反会计准则。(中新网证券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