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年对5个“摘帽”贫困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

27.07.2017  15:33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婷)“该提案对我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些建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已经采纳和落实,有些建议我们正在认真研究。”7月26日下午,在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上,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骆西宁诚恳表示。

  骆西宁所说的提案,是民建四川省委提出的《关于我省贫困“摘帽县”脱贫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建议》。经过对南部县、广安区、前锋区和华蓥市等首批脱贫“摘帽县”的持续调研,民建四川省委了解到“摘帽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产业发展、扶贫资金投入和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还存在问题。

  “仅有贫困县退出机制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在退出贫困县以后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案建议,应进一步夯实财力保障基础,优化脱贫“摘帽县”的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夯实综合教育基础,扶智与扶志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医疗卫生基础,防止因病返贫,对已摘帽退出的贫困县在奔康路上送一程。

  协商会上,针对提案中的建议,省扶贫移民局逐条答复了办理情况。骆西宁表示,这些反馈意见是结合全省督查调研情况,与提案涉及的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协同提出。

  据反馈,对2016年已摘帽的南部县、蓬安县、广安区、前锋区和华蓥市5个贫困县,我省将与其余贫困县实行统一的分配办法,保持财政支持力度不减。2017年,省财政下达这5个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亿元,较上年增长9.8%,高于平均增幅1.1个百分点。

  以“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为目标,省脱贫办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已摘帽的5县除住房建设等一次性政策外,对已脱贫对象继续给予支持。目前,水利厅将已摘帽贫困县中水利设施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交通运输厅已对5县第一批安排了近4000余万元普通公路建设资金,并率先启动建设一批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

  骆西宁表示,将扩大对“摘帽县”的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确保“摘帽县”学生有学上、能就业、上好学;同时,建设多层次有效的因病返贫治理体系,比如: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患有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落实“一站式”结算,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