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将建100个幸福美丽示范村

04.07.2014  09:01

成都市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

 

作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开展现代新农村建设再度发力——结合我市印发的《关于推进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市近日《关于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也同期出台,为加强我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供指导和参考,着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努力开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新农村建设,不是拆掉木头青砖老院子,盖起钢筋水泥新房子,也不是掀翻石板路,修筑水泥路。”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应统筹好生产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确保农民生产生活便利、田园风貌得到保持、农村和城镇功能性差别不被消除,让乡村情感有承载依托,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

 

按照“宜居宜业” 的理念,以“新村带产业、产业促新村”为执行标准,我市将重点抓好“10个粮经产业新村建设成片推进综合示范基地”、“6个产村相融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和“成新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并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一线一品”示范线打造工作,重点推进沿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沿线林盘保护和建筑风貌整治,实现“产村一体”发展,让老百姓能够实现安居的同时,也能乐业。

 

根据规划,2014年,我市将集中开展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管护、环境污染防控等工作,实现短期内农村环境有明显改观;启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创建100个示范村。2015年至2016年,全域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每年创建100个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镇容村貌明显改观、产村相融水平明显提升、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村文明和谐程度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阶段目标。到2017年,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农民群众享有更宜人宜居的生活环境和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全市建成一批新农村综合体,基本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特色的产业格局,普遍达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农业高端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倍增,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粟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