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选派干部入驻70个定点扶贫村

15.09.2014  11:21

●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全面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贫困村不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工作组不撤出

●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基层群众满意度测评

(记者陈旭耀实习生赵斌)9月12日,记者从市直机关工委获悉,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攀枝花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选派干部入驻全市第一批70个定点扶贫村,这标志着我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明确,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着力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全面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方案》提出,从2014年到2020年,凡当年安排扶贫项目或重点民生工程的贫困村要全部安排驻村工作组开展帮扶工作。扶贫攻坚下沉到村,扶贫到户,扶贫人口直接受益,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实现小康目标,贫困村不脱贫,扶贫对象不达标,工作组不撤出。派驻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年。驻村工作组将承担七项具体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发动群众;建立帮扶台账,确保精准扶贫;指导编制实施扶贫规划;帮助协调衔接落实项目;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致富能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结对帮扶。

方案》强调,对驻村干部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干部驻村期间的党组织关系可转入所驻地党组织,由派驻县(区)组织部门管理。派驻期满,驻村干部进行思想工作总结,派驻地县(区)机关工委和扶贫移民部门要对其工作表现做出客观真实的鉴定;派出部门(单位)要对驻村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使用的重要依据。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和基层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驻村干部进行表扬,对完成驻村帮扶任务特别优秀的干部加强培养使用。各级相关部门要将各派出驻村干部的部门(单位)开展驻村干部选派、机关干部包户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