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月 四川4个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

17.06.2016  11:33

   四川日报网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 6月16日,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全省2016年1-5月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1-5月全省流域断面水质超标形势严峻,另外,4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省环保厅对超标严重的德阳、绵阳、内江、南充、资阳、眉山等6市提出警示性预警,并将对水质继续恶化的地区暂停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适时启动问责和约谈机制。

   18%的国家考核断面未达水质目标考核要求

  我省87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有15个未达目标考核要求,占18%,涉及成都、德阳、绵阳、内江、资阳、广元、宜宾等7市。其中,年度目标为Ⅰ类(水质),实测为Ⅱ类的有绵阳市北川通口断面。年度目标为Ⅱ类,实测为Ⅲ类的有广元市文成镇断面、沙溪断面,绵阳市百顷断面。年度目标为Ⅲ类,实测为Ⅳ类是德阳市西平镇断面、象山断面,南充市白兔乡断面,宜宾市蔡家渡口断面,资阳市跑马滩断面。年度目标为Ⅲ类,实测为Ⅴ类的是资阳市幸福村(河东元坝)断面、拱城铺渡口断面。年度目标为Ⅲ类,实测为劣Ⅴ类的是内江市球溪河口断面。年度目标为Ⅳ类,实测为Ⅴ类的是成都市宏缘断面,绵阳市鲁班岛断面。年度目标为Ⅴ类,实测为劣Ⅴ类的是内江市廖家堰断面。

  23个省控断面中,也有5个未达目标考核要求,涉及眉山、南充、遂宁、绵阳、资阳等5市。其中,年度目标为Ⅱ类,实测为Ⅲ类的是南充市文成镇断面,绵阳市天仙镇大佛寺渡口断面。年度目标为Ⅲ类,实测为Ⅳ类的是遂宁市郪江口断面,资阳市巷子口断面。年度目标为Ⅲ类,实测为劣Ⅴ类的是眉山市球溪河口断面。

  城镇饮用水源地也有水质超标情况。1-5月,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的39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有1个不达标。118个县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中,自贡市沿滩区碾子滩水库取水点和眉山市丹棱县梅湾水库总磷超标,遂宁市大英县寸塘口总磷、石油类超标。

  按照环保部同省政府签订的《四川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我省2016年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目标为77%,1-5月达标率仅71.3%,未达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目标为不超过8%,1-5月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7%,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水质继续恶化 城市将暂停涉水项目环评

  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已签订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针对1-5月相关监测指标平均值超过年度目标值30%的6个城市,省环保厅提出警示性预警,分别是德阳市(西平镇生化需氧量超标)、绵阳市(鲁班水库总磷超标)、内江市(球溪河口总磷超标、廖家堰氨氮和总磷超标)、南充市(白兔乡化学需氧量超标)、资阳市(幸福村总磷超标、巷子口化学需氧量超标)、眉山市(球溪河口总磷超标)。

  1-5月,全省未达考核类别要求的控制断面与一季度相比有增加趋势,形势相当严峻。省环保厅要求,成都、德阳、绵阳、内江、资阳、广元、宜宾、眉山、南充、遂宁、自贡等11个出现流域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市(州)政府,要分析本地区水质超标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并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水污染防治的新机制,健全督查和问责机制,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省流域办将对各市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对境内控制断面水质继续处于恶化态势的地区,省环保厅除将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评文件审批外,将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约谈相关市(州)政府主要责任人。水污染防治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地区,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