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 四川144个国家重点镇要建专职消防队

05.09.2015  12:31

  四川消防总队向记者透露,近日,四川省政府正式发文出台《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意见》。《意见》从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队伍管理、队伍保障、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其中,明确提出两年内,要实现全省144个全国重点镇专职消防队“全覆盖”,以此有效解决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整体水平极不平衡,历史欠账多、推进力度不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意见》明确了加强队伍建设任务和目标,构筑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共144个国家级重点镇要按标准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得低于45人、消防文员不得少于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编制员额,乡镇专职消防队不低于15人。

  到2015年底,未建公安消防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建立有志愿人员、有车辆装备、有执勤站舍、有经费保障的志愿消防队;30%以上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要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火灾高危单位和其他人员密集、性质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建立志愿消防队。

  建消防队,是未雨绸缪,应对越来越复杂的防火环境。正因如此,有些基层政府部门有侥幸心理,不愿花钱在消防上加大投入,往往出了问题才重视。这次,《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考评问效,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责任。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组织实施,加快推动解决消防站历史“欠账”。

  消防总队专职队指导处相关人士介绍,加大专职消防队建设符合四川省的省情,公安现役消防力量限于人员编制的要求,而专职消防设置更为灵活,也更能符合不同地域的防火特点。在这次天津港爆炸事故抢险中,专职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队伍一样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付出了更大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