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辆连续3个周期年审未过将强制报废
15.10.2014 12:58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 通讯员交宣报道 您的车年审了吗?没年审的可要注意了,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广州交警提醒,按照最短周期半年年审一次推算,今年11月份将有部分车辆因逾期三个周期未检验而将被强制报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需要提醒的是,自2014年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可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车主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不过,免检范围的车辆若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事故,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上线检验一次。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广州交警介绍,按照最短周期半年年审一次推算,最早于今年11月份将有部分车辆因逾期三个周期未检验而将被强制报废。广州交警会每月将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报废的车辆相关信息公布在广州金盾网,车主可登录金盾网查询。按照相关规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管理部门应收缴并强制报废、罚款。
(原标题:11月将有部分车辆强制报废 连续3个周期年审未过的车辆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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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4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