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3个县(市、区)试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25.03.2016 08:51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本报讯(记者 李龙俊)农业生产经营贷款路子渐广。3月24日,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五部门公布联合印发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这意味着利用“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贷款将变成现实。我省成都市温江区等13个县(市、区)入选试点。
本次全国共有291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其中我省将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10个县(市、区)分别是:成都市温江区、崇州市、眉山市彭山区、内江市市中区、蓬溪县、西充县、巴中市巴州区、武胜县、井研县、苍溪县。泸县、郫县、眉山市彭山区入选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两个办法”要求,借款人获得的“两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用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抵押率、额度、期限、利率,简化贷款手续。
如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两个办法”提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改变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不能超过农民承包土地的剩余年限;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要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并保证农民基本居住权。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25.03.201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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