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批30个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县名单出炉

24.05.2015  10:16
  近日,省委农工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成都市温江区等30个县(市、区)为全省首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县。此次试点涉及除甘孜、阿坝、凉山和达州之外的17个市,其中广安有6个县(市、区)纳入试点,数量最多。

  2014年底,我省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的意见》,先行依托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开展全面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今年在试点地区安排不低于10亿元的信贷规模用于农村产权融资贷款投放。贷款范围由集体林权向农村产权全面拓宽,将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直接抵押贷款,在成都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范围内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纳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范围的,在符合中央改革总体要求的情况下,有序探索该类抵押贷款。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试点也将稳妥开展,借款人在保证设定抵押的房屋依法偿债后有适当居住场所的条件下,征得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将农村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物提出申请,由县(市)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邮储银行给予贷款支持。 (记者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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