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自主择校就业培训 补贴直补个人 最高3000元

01.04.2015  16:14

  为加快构建和完善我市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培训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就业培训转向以劳动者自主择校和企业主导岗前培训、提升培训为主的就业培训深化改革工作已全面铺开。根据《成都市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一)》,个人自主择校就业培训补贴可直接拨付个人,最高可达3000元。

  劳动者参加就业培训

  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项目

  据悉,日前,市人社局公布了《2015年成都市就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成都市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一)》,这是我市创新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培训模式,强化培训管理,促进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据悉,我市就业培训改革将从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补贴机制等方面发生转变,就培训对象而言,全市就业培训对象将以“40、50”人员为主转向培训以大学生为代表的初次就业青年劳动者为主;以初级工为主转向中高层次技能培训为主;以传统低端业态为主转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为主。

  而在培训方式上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培训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劳动者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参加就业培训;同时,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定向培训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提升培训机制,对新招用劳动者开展入职前培训,鼓励在职职工参加提升培训;并将按照社会保障法规定,组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集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同时,我市将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等情况,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并结合职业(工种)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及收费标准,制定公布补贴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满足劳动者差异化需求。

  自主择校选择培训项目参加培训

  培训费实行先缴后补

  “在培训补贴机制方面,就业培训过程将实行监管与结果考核并重,补贴方式由直补培训机构的单一方式转变为多元补贴管理方式。”相关负责人介绍,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由人社部门确认的定点机构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应取得《培训合格证》或考核合格证明)的,将按规定标准给予就业培训补贴。

  据了解,多元补贴管理方式包括个人自主择校的补贴直接拨付个人;定向培训的补贴直接拨付企业;在职职工提升培训的补贴直接拨付个人或承训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培训,补贴直接拨付培训机构。其中自主择校培训是指劳动者可根据自身就业需要和劳动力市场情况,自主择校选择培训项目参加培训,培训费实行先缴后补。

  在补贴申报办理流程方面,培训对象到自主选择的定点培训机构报名注册,办理相关培训手续,缴纳培训费用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能力鉴定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自获证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学籍证明原件和学生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应届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材料,向受理补贴培训申请的街道(乡镇)所属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报就业培训补贴,填写《成都市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成都市培训补贴费个人申报审核表》;经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上。

  本报记者 徐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