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处于政策酝酿阶段

09.08.2016  23:33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险”)一直是各界关注的话题,也是保险消费者翘首以待的保险新产品。
  某商业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税延养老险目前在监管层面处于政策酝酿阶段。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在过去几年里就税延养老保险政策问题,与监管部门保持畅通的沟通。在监管部门的组织下,公司积极参与税延养老险政策的研究,产品形态的研讨,信息系统的研发,以及对国外经验的收集、分析与调查等各环节的准备工作。同时,公司在组织、IT资源和流程等方面进行相应的预演,为政策落地做提前做好准备。
  此前,华泰证券研究报告显示,世界养老险税收优惠阶段分为:企业和职工向个人养老保险计划的缴纳计税阶段,对养老保险基金取得的投资收入计税,对养老保险计划向退休者支付的养老金计税。我国养老保险的前两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采用了前两阶段免税,最后阶段征税模式。这一政策将刺激对商业保险的购买,利好保险行业。
  据了解,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即指个人收入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交税。由于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在个税缴纳时可获得一定的优惠,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政策,比如美国的401K计划。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1991年明确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从2009年开始,国务院文件明确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在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