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安法如何保“舌尖上的安全”

27.04.2015  11:34
  新食品安全法经表决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升级版”,作出了哪些主要修改?将为“舌尖上的安全”带来哪些新的保障?   农产品:剧毒高毒农药禁用于蔬菜瓜果     修法: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代替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点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吴永宁说,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6年以来,首次明确提出在蔬菜、瓜果等的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农药。这次上升到立法层面,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婴幼儿配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全程质量控制     修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法律特别强调: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时明确了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点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认为,目前许多国产乳粉生产企业存在进口 “大包粉”,在国内加工分装的做法,不仅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还可能出现原料调包、掺劣掺假等问题。不少婴幼儿乳粉出现质量问题,正是分装环节惹的祸。   保健食品:明确原料目录、标签等管理     修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对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点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指出,新法对保健食品的原料、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保健食品的管理,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防止无德厂商“忽悠”消费者,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在更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转基因食品:明确标示,“我的消费我做主”     修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点评:高秦伟指出,消费者对于食品拥有知情权,坚持并完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至关重要。转基因食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群众同意的基础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相关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自行做出判断。     新华社记者 胡浩 王思北 陈菲     (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