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严禁“场外交易” 2013年节约近90亿元

17.10.2014  09:46

    

(制图 姜宣凭)

    针对限制政府权力和预防腐败,四川省决定在行政权力最易失控的十大领域深化建章立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见》等新规,集中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化等要求,营造出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氛围。

    梳理四川省政府将出台的十大新规,其中多次提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规定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等交易需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场外交易”。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个承担着重任的机构是如何运行的?如何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近日,记者走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探访。

    新规解读

    /政务公开/

    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要公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近年来,越来越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向公众公布三公经费。但是,尚有一些机构更愿意主动成为三公经费公开的盲区。2013年1月,公益人士雷闯先后向全国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 2012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遗憾的是,只有40所高校回复,1所高校公开,4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

    新规对三公经费有了明确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严禁企业国有产权场外交易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规定

    全省各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除符合国家规定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外,必需进入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公开征集受让方,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严禁企业国有产权场外交易。

    /清单管理/

    未纳入目录的职权一律不行使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见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手伸得长了一点,甚至越俎代庖,不该管的也管了。看到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到访,一些企业主总是担心“是不是又有哪里不对?又要遭罚款?”从上海自贸区开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对投资行为实行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主曾发表感叹:政府到底有哪些权力?可不可以向公众公开这样的一份清单?

    新规给出了答案: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全省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健全目录管理和电子监督办法,全面实行目录管理,编制公布行政职权目录,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精简效能原则,编制和公布全省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健全目录管理和动态调整办法,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公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