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县工商局严厉打击售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07.01.2014  20:42

1月2日—3日,乐山市沐川县工商局联合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和派出所,针对近日“213国道边叫卖烟熏野生动物”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了解到售卖野生动物的小贩经常到犍为县和屏山县方向移动售卖的情况后,沐川县工商局、森林公安局、派出所联合屏山县工商局、派出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对新凡乡、永福镇213国道沿线进行专项清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小贩的违法售卖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由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对其售卖的烟熏野生动物进行了没收处罚,共计没收烟熏野生动物2箱(约20公斤)。

据悉,沐川县工商局下一步将联合犍为县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213国道沿线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再次清查,切实保护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坚决制止售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