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两次入室盗窃 目前已被检方批捕

16.05.2014  13:25

于某、丁某先后两次通过“技术开锁”手段入室盗窃,盗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万元左右,后以低价将盗窃所得的黄金饰品等物销脏给郑某。近日,犯罪嫌疑人于某、丁某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27日,于某流窜至京郊某居民小区,采用“技术开锁”手段进入受害人家中,盗走26万余元现金、千足金项链、千足金手链、千足铂金项链、钻石项坠、购物卡等财物。2014年2月26日,于某贼心再起,伙同丁某流窜至另一居民小区,趁受害人不在家,再次采用“技术开锁”手段入室盗窃。事成两天之后,于某、丁某联系上郑某,将偷来的物品明显低于市价卖给郑某。

2014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于某、丁某、郑某被大兴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