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欲创新推动中小企合作
在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处有一个小城,它既是四省通衢之地,也是古时殷都、赵都、邺都三都文化交汇地,这就是河北省磁县。作为“中原经济协作区”的县区之一,因为承办由北京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台湾中华两岸企业发展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论坛”,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城开始在海峡两岸声名鹊起。
■小的是美好的
“小的是美好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肖金成如是形容两岸中小企业。他表示,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促进出口、创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迁,信息产业的兴起,两岸中小企业都面临着升级、转型的发展问题。
“正是为给两岸中小企业调整发展策略、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探索与创新的空间,才搭建了‘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论坛’这一交流平台。”台湾中华两岸企业发展联合总会荣誉总会长赵守博表示,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台湾和两岸经贸都扮演重要角色,“两岸经贸合作这些年,中小企业一直走在前面。”
据记者了解,已迈入第五届的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论坛,自2010年举办以来,采取单届在河北磁县,双届在台湾的模式,每年办理一届。今年举行的第五届论坛,围绕建构两岸中小企业交流合作核心基地等议题,来自两岸的200多位代表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前四届相比,本届论坛不仅层级提高,而且议题也更具体更务实。”赵守博对记者说,6月下旬,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访台时,在岛内举办了一场“中小企业家座谈会”,会中将中小企业合作作为两岸未来交流的主要方向之一。随后,在8月举行的两岸经合会例会中,首次引入两岸中小企业合作议题,“此次论坛则首次邀请到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参加,显示两岸更加重视中小企业合作。中小企业是台湾的社会基础,让更多台湾中小企业分享两岸和平红利,对于推进两岸ECFA后续谈判,将起到重要作用。”
■多措并举深化两岸合作
虽然处在“后ECFA时代”的两岸中小企业将面对无限商机,但是,现实环境中,中小企业总受到实力、条件等限制。据了解,两岸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规模小,融资难,缺乏专业分析模式和管理制度,掌握资源和信息有限,研发力量薄弱和人员流动等问题,需要双方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条件。
“唯有两岸优势互补,才能开创未来荣景,携手合作是未来两岸必然趋势。”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执行长陈德升在论坛上表示。与会代表就此提出尽快建立两岸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基地,推动深化两岸中小企业合作。
“两岸中小企业合作的战略意义在于强强联手,创造更多发展空间。”陈德升说,成立两岸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基地,“能够为两岸中小企业提供策略联盟、同业合作、异业交流等契机,帮助他们开展互助合作,促成其健全发展。”他并建议在台资中小企业群聚较多的区域或重要工业生产园区,如昆山、上海、深圳、东莞、厦门等地进行试点。
“要建立两岸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基地,还应借鉴台湾创新育成中心的经验,构建两岸中小企业创业育成(孵化及协同合作)体系。”台湾嘉义中华两岸企业发展协进会理事长黄国荃对记者说,大陆许多中小企业只具备设计与商品化的能力,基础研发的功能较弱。而台湾从1996年就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从事产品创新,岛内中小企业因此拥有许多专注发展单一技术的“隐形冠军”。
黄国荃表示,只有为中小企业创造和提供比较理想的创业孵化环境,提供包括场地、技术、人才、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创业保障,切实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才能形成完善的两岸中小企业创业育成(孵化及协同合作)体系,提高中小企业创业的成活率、成功率和成长率。
“推动两岸在技术标准方面的合作,也是促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朱磊博士在就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不仅能根据市场需要,鼓励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加大研发力度,也能够为两岸业界标准合作和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盼台弃偏见扩大陆资
“推动两岸中小企业合作的方式需要创新。”郑立中在论坛上表示,两岸企业还可以在生产资本、融资业务方面合作,可以相互持股、共同研发和开创市场,达到互利双赢。
不过,同时他也指出,台商到大陆投资已经大约有千亿美元,大陆企业投资台湾却还不到10亿美元,“希望台湾方面能摒弃偏见,扩大开放,让两岸企业能携手合作。”
虽然从2009年起台湾方面开放陆资入岛,但处处提防和设限,因此陆资是“戴着镣铐跳舞”。即使经过三轮开放,目前岛内仍有3.3%的制造业、49%的服务业和48.8%的公共建设项目禁止陆企投资。
朱磊表示,台湾对陆资赴台投资限制太多,开放项目过于狭窄,不利于形成大陆赴台投资的规模;此外,台方对陆资负责人身份审查过于严苛,且审核时间过长,应进一步放宽和简化,营造陆资赴台的便利环境。
“台当局应进一步放宽规定,吸引更多的大陆民营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到台湾来。”台湾中华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委员王智弘表示,陆资在台待遇远远不如其他外资,更多是限制性的规定,而非鼓励性或保护性的措施。身为WTO的一员,台湾有义务按照WTO规范开放外资入台,没有理由单独限制同样也是WTO会员的陆资入台,“只要台当局妥善规划,放宽陆资入台对台湾经济绝对有正面效益,并且能增加台湾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