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两名男童水库溺亡 周边防范设施成质疑焦点

20.10.2015  15:26

  【新闻眼】

  10月17日下午5点过,住在泸州江阳区弥陀镇王河村的陈启莲发现,9岁的外曾孙包嘉嘉不见了,和外曾孙一起失踪的,还有隔壁同龄的李江。在四处寻找了20多个小时后,18日下午5点过,两个孩子的遗体在家附近的水库里被捞起。

  【详细阅读】

  

   两孩子失踪一天多 水库溺亡

  17号,78岁的陈启莲清楚地记得,和自己一起在村里走人户的外曾孙包嘉嘉中午只吃了几块鱼,便下饭桌,拿上自己的玩具和同龄小伙伴李江一起离开。直到下午5点过陈启莲回到家时还不曾见到外曾孙人影。

  陈启莲开始着急起来,一个人在周边寻找,6点过,寻人无果的她,叫上了隔壁邻居——李江的奶奶张寿芬。此时的王河村下着小雨,两位老人打着伞开始沿着家附近的水库找起来,水库太大,天越来越黑,虽然找孩子的人越来越多,却仍不见两个孩子的踪影。

  半夜寻人是不可能有结果了,和邻居亲人商量后,陈启莲一行各自散去,准备第二天开始找。孩子晚上没回家,陈启莲第一时间给远在福建打工的孙女傅霞通了电话。一夜无眠,陈启莲五点过就醒来继续找娃。天开始亮后,包嘉嘉的爷爷包得刚终于在水库边的围墙上发现了一丝线索,“娃儿的铁环、纸牌都在这,下面的堤坝上还有两坨娃娃拉的屎。

  包得刚说,发现线索的他们第一时间报了警,但包嘉嘉和李江家人认为孩子很大可能就是溺水,通过家人私下寻找人工,当日下午,两个孩子从水库中被打捞起来,均已死亡,但两个孩子却紧紧抱在一起。

  19日中午11点过,终于赶回家的傅霞夫妇,见到永远紧闭着双眼的儿子。

   质疑:水库周边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19日下午,记者来到王河村,两名孩子溺亡的案发水库。一张写有“禁止下河游泳、戏水”的警示牌立在水库桥头位置,水库周边,记者看到,有三处标有“禁止下河游泳、违者后果自负”的提示。

  从水库通往村里,有一条约500m左右的桥,桥的两侧,是约1m高的石拦墙。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两名孩子被打捞起的地方,现场可以看到,石拦墙距离水边有约5m高,中间是较陡的一个堤坝,堤坝上,隐约还能看到孩子鞋印和两行细长的浅色痕迹。靠近水边的堤坝,长有几株并不茂盛的青草,青草看上去并未有被压或者被抓过的痕迹。

  在双方家长看来,村里的水库作为周边村民的饮用水水库,本是一件好事,但镇政府并未在水库周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大原因。在两家家人看来,诺大的水库周边连铁丝防护栏都没安装,只是修了个小孩都能爬上去的石拦墙,这是镇政府负有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回应:水库属市政项目建设符合标准

  对于两名孩子家长的质疑,弥陀镇镇政府回应,水库修建属于市政项目,当初水库的设计、修建都是按照标准来执行。

  弥陀镇党委副书记朱玛说,水库的建设,镇政府确实参与了其中,关于双方家长质疑的水库安全措施不到位,他们也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采取的相关的安全措施收集了起来,从国务院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来看,第十六条规定“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朱玛介绍,王河大坝水库修建时期较早,当时是经过了市水务局批准,水勘院进行设计,所有的建设都是按照设计规范进行修建,现在家长质疑的问题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就是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如果涉及到要走上法庭,由法院调解、判决,双方都需要找出大量的证据。“包括我们水库大坝上都有禁止下河游泳的警示牌,水库墙上也有的。”朱玛说。

  【多一句】

  悲剧让人扼腕,儿童溺亡一直都是令人痛心的事故,在质疑水库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加大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尽量避免幼小生命的夭折,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长大。

  (文章来源:华西都市报)

  熊猫新闻客户端 李昕玥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