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两会资本市场十大热点话题 改革年号角吹响

14.03.2014  18:00

编者按:2014年全国两会于昨日闭幕,此次两会上,有关资本市场改革的讨论层出不穷:注册制改革、T+0、优先股、创业板上市门槛…… 监管层的表态传递出众多政策信号,到底能满足多少市场期待?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又会是如何?新华金融特为您盘点两会资本市场的十大热点话题,期许能厘清您心中的疑问。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资本市场的内容主要有三点,即“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在指明资本市场近期重点工作的同时,强调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是重中之重。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3月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今年资本市场的改革围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展开,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肖钢介绍,第一,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第二,进一步深化债券市场的改革。第三,进一步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第四,大力发展私募市场。

过去很多年,主要是在公募市场上采取的措施比较多,今年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要大力发展私募市场。”肖钢说。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处于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阶段。去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注册制写入中央文件。

投资者对于“注册制改革”这个名词并不陌生,但“中国式注册制改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2014年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预计年内改革方案有望出台。

肖钢强调,这将是一个审慎、积极、稳妥的方案。但由于注册制真正落地须以经修订的《证券法》实施为前提,所以可能要到2015年《证券法》修订通过、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行。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鉴于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中国式”股票发行注册制将体现监管者引导的特点。证监会、交易所应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监督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还需建立与司法机构协同执法的机制,增强执法的震慑力。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抓紧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规则,配合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认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有开放、包容的心态,有基本的监管规则,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要用创新的监管理念,进行适度监管、协调监管。

对于首只互联网证券金融产品“佣金宝”的合法性,欧阳昌琼表示,目前监管部门已从媒体报道及公司提供的书面报告中获得了有关信息,建议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对此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再来分析判断。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要依法处理;如果确属创新的一种,要抱着包容的心态进行指导。

——优先股试点何时推出

市场热切关注的优先股试点进入倒计时阶段。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优先股将“很快推出”。

肖钢透露,该办法应该会比较快出台。优先股试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公开发行中小范围试点。目前,证监会已准备在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试点,即样本为核心蓝筹的50只股票。第二部分是非公开发行。肖钢表示,这个范围比较宽,但两个试点将同时推出。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能源等板块的公司有望率先试点发行优先股,但预计其他行业的一些公司也会出现在首批试点名单上。总体而言,试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对于哪些公司可能率先试水发行优先股,多家券商发布的研究报告通过考量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ROE、股息率、估值与规模水平等指标,得出的结论是,银行、电力、交运、建筑、煤炭等行业的大盘蓝筹股有望率先试点。

——T+0交易制度试点

今年2月以来,随着A股主板和创业板的强弱转换,市场中开始充斥着关于蓝筹股将要率先推出T+0的传闻。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T+0制度,证监会主席肖钢3月5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曾在上世纪90年代实行过T+0这一交易制度,但最终因投机过度被叫停。事实上,T+0制度只是交易方式,优点、弊病同时存在。一方面,可增加股票交易活跃度,给投资者及时纠错机会;另一方面,因我国股票历来换手率较高,有可能引发过度投机。多年来,两方面意见争论激烈,没有达成共识。

肖钢透露,证监会对境外市场T+0制度做了研究,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曾走过放开再关闭的路子,近年又重新允许T+0交易,但参考这些市场可以看到它们进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操作T+0,也不是任何股票都允许T+0交易,有一定范围的限制。

肖钢表示,鉴于历史上开过又关闭,证监会对T+0态度审慎。如果将来要开也不会是全部放开,恐怕会有一些条件和范围进行限制。“蓝筹股现在交易不活跃,如果要推出T+0制度,可能会选一部分蓝筹股进行试点,但这些问题还在研究之中”。

——《证券法》修订

证券法的修改工作今年年初已启动,按计划有望在14年12月份提交人大常委会来审议,证监会主席肖钢3月9日在列席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透露。

肖钢介绍道,在提交人大常委会之前,人大财经委员会的修法小组先行完成审定工作。“修法工作由全国人大的财经委牵头,证监会将积极配合,”他补充道。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证券的定义范围,为打击变相非法证券融资提供法律依据,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预留空间,加强证券监管机构监管和检查手段,大幅度提高违法违规处罚标准等内容,是此次证券法修改的重点。

——战略新兴产业板的构想

上交所提出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的构想,在两会期间聚焦市场关注。据悉,上交所近日向证监会报送了战略新兴产业板块的初步方案,证监会正在进行研究论证。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战略新兴产业板块将定位于服务规模稍大、已经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战略新兴企业。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既符合国家大局又有利于交易所的发展、上海市场的结构调整,是个好事情。希望通过这个板的建设更好地为新兴创业企业服务,也希望这个板块实现与蓝筹股市场差异化的发展,互为补充。

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新兴产业板的定位与创业板有不少重合部分,或有重复建设,而且加剧了沪深两家交易所之间的竞争。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交所和深交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参与单位,深交所在打造中小板和创业板过程中,得到了上交所的大力支持。从个人来将,支持上交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则回应称,有更多的市场力量来关注新兴产业的发展,这无疑对新兴产业是有利的。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沪深两个交易所都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可发挥各自独特的优势,对经济整体发展的作用更好、更大。

——创业板改革与发展

创业板改革与发展是两会期间资本市场另一个热点讨论的话题。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3月11日在媒体见面上表示,创业板起步时门槛较高,特别是连续三年要求利润要上升的指标,被大家所诟病。目前创业板上市规则正在修订,修改后的上市规则符合市场需求,符合客观规律。估计很快会颁布。此外,创业板再融资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颁布。

对于创业板的现状与未来发展问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对创业板很有信心,但确实存在一定隐忧。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公司业绩能不能支撑未来的发展。这个市场应该有一个合理定价,包括允许有一定的想象空间,但不应该出现盲目性。

在谈到去年以来持续的创业板牛市时,陈东征认为,市场就是市场,交易所不可能左右指数。但是,一时的火不是火,市场不需要火山喷发式的发展,需要的是一种循序渐进、持续稳定的发展。

宋丽萍也谈到,创业板推出近五年,取得一定的效果,但与当初设计初衷和市场期待很有很大距离。无论从规模还是制度方面,创业板当前都处在非常关键的发展时期。

——退市改革及转板制度方案

回顾A股历史上重大的制度性改革,改革红利通常能够给股市带来正面影响。退市制度一直都是A股市场制度建设中较弱的一环,退市制度制定和执行向前的一小步,对于A股市场制度环境的完善将是一大步。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阶段退市制度改革的办法正在研究当中,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常态化的退市机制,常态化退市机制要强调“有进有退”,同时多层次市场间的转板制度也是证监会今年改革重点工作之一,退市改革及转板机制的方案都将力争在今年出台。

肖钢提出了未来退市可能涉及的大类指标,如股票价格低于面值就是市场化指标;另外还要形成多元化指标;要建立常态化机制,有进有退。

肖钢还强调,“转板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一直以来都没有的制度,交易所之间的转板,在一些国家称为介绍上市,对此我们还在进行深入研究”。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从未停止。十多年来,我国一方面“请进来”,对外实施开放政策;一方面“走出去”,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产业公司跨国经营,实行国际化战略。那么,今后在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方面还将会有哪些举措?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3月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将从四方面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一是进一步扩大QFII和RQFII的投资,QFII现在占市值的比例还很低,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证监会也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QFII的税收政策等问题,相信今年会在进一步扩大QFII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是要按照负面清单加准入前国民待遇这样的模式,来研究机构对外开放的问题。我国正在进行一些双边的贸易和投资的谈判,证监会将积极努力推进这些谈判,在引进外资的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方面取得进展。

三是要认真地进一步落实港澳台的合作。

四是要推动中国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走向世界,到海外经营和发展。(李苑 综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