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落实“两个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和考核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记者 刘继洪)四川在线记者从营山县纪委获悉,近日,该县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考核办法(试行)》,对落实“两个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和考核。
细化责任台账
将党委主体责任分为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方面,其中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细化为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监督考核、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制度建设、坚决反对腐败9个大项和27个小项,将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细化为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督、保持清正廉洁4个大项14个小项,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细化为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4个大项12个小项。将各级各部门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细化为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加强信访举报、严肃查办案件、加大预防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职能转变8个大项43个小项。对每个考评项目,细化考评标准,合理安排分值,便于考核量化。建立责任台账,做到责任明,量化实。
强化履责监督
定期约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提要求、交任务。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开展巡察活动,对现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倒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纪检监组织负责人的责任。逗硬考核,每年半年、年终分两次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通报。
硬化失责追究
将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各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对落实“两个责任”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班子成员当年不予以提拔重用。连续两次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对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