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规定党员副市长须上报住房子女从业情况

20.03.2014  08:16

  南都讯 记者严铧 党员副市长要向省市上报自己的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并在规定范围内对相关内容进行通报。东莞市政府昨天发文要求,市政府党员副市长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在东莞的7位副市长中,共有6位是中共党员。

  党员副市长须亲自撰写检查材料

  东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中,要求每位党员副市长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阅,审阅同意后于民主生活会前一周报省委督导组审阅,由省委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具体要体现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

  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此外,民主生活会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党员副市长之间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并研究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通报有关情况。会后10天内,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规定范围内召开会议,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党员副市长的对照检查材料。

  《方案》还要求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牵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要把央视披露的色情问题列为首要整改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对涉黄违法行为进行督导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东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原标题:东莞党员副市长须上报 住房消费子女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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