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生代表: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02.03.2023  13:55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频道

  “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构建网络暴力常态化治理机制。”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表示,恶性网暴事件屡禁不止,网络暴力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出台《反网络暴力法》是治理网络暴力的良方。

  李东生代表已连续五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同时本次也是李东生代表第三次提出网络暴力治理相关建议,2021年他建议加大网络诽谤的治理和惩罚力度,2022年建议国家针对网络暴力专门立法。

  近期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郑灵华因“粉色头发”不堪网暴导致自杀旅行博主“管管”因不堪忍受网暴喝农药自杀 ,该事件又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网络暴力”的思考。

  李东生代表认为,当前在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无法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

  李东生代表表示,如此一来,治理网络暴力还存在违法行为和主体认定难、违法证据取证难、治理周期长的问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需要逐步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

  对此李东生代表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的定义和范畴,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二是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持续强化监督发现保护机制,建立快速举报通道,从源头上加强对网暴当事人的保护,同时降低取证难度;三是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将涉及网暴行为的个人或机构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更长处罚期的限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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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初学写作时总喜欢引用一些“名言警句”,以炫耀自己的“博学”与“才华”。其中,有一句“出镜率”特别高——“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在慢慢认清生活的真相后,我对此有了更多的体悟。在我们捍卫“说话的权利”时,是否有意或无意忽视了权利背后的责任?事实上,它们从来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

  言论自由在任何地方都不是绝对的,更不意味着个体或组织可以信口雌黄、颠倒是非、恶语伤人甚至抱团对他人进行舆论审判。尤其在这个社交媒体横行的时代,“言语”的威力是巨大的,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难以挽回的。

  这有感于本周几则备受关注的新闻事件。一是,刘学州案的开庭审理,这起一年多的前网暴事件,至今令人悲愤而痛惜。在历经人生的种种不幸后,网络暴力成为压垮这位少年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是,开着拖拉机到西藏自驾旅行的山东网红“管管”去世,年仅38岁,这一悲剧的肇因同样源于一些“黑粉”长期的网暴。

  三是,去年沸沸扬扬的“剧组虐猫”事件有了定论,所谓虐猫完全是谣言,造谣者已被判刑。这一由谣言引发的网暴事件让涉事影视公司付出了惨痛惊人的损失,不仅导致广告商的撤资,还连带当事方其他作品受损,经济损失上亿元。

  可以说,网络暴力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一大顽疾。业内有大量详实全面的研究,我无意再做长篇大论的复述,也无力劝告那些网络喷子改邪归正,只想提醒亲爱的读者朋友,要警惕自己成为网络空间中的施暴者。

  这不是危言耸听,国内外的多个调查都证明,那些充满戾气的恶毒言论并非全部来自生活中的失意者,相当一部分出自现实中的普通人,其中不乏生活幸福的个体。有的出于发泄,有的是无聊,还有因为偶然的变故,一些人在网络空间会突然表现出极度的苛刻、冷酷与残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幽暗吧。

  因此,我们每个人有必要做好这些功课——

  提高对信息的辨别力。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丰富阅历,不要轻易被谣言与谎话所俘虏。

  增强对情绪的控制力。暴躁、易怒、偏执很容易滑向网络暴力的深渊,切忌成为情绪的奴隶。

  保持对同类的同理心。学会换位思考,尝试理解他人的脆弱、悲伤与无助。口下留德是一种修养,亦是一种善良。

  努力与人性中固有的偏见去斗争。这可能是最难的一点。人习惯性地对自己认为的威胁保持敌对状态。

  社会学家阿伦森在《社会性动物》中已经给出了悲观的答案:历史经常会不幸地显示,如果人们确信自己是绝对正确的,而其他人是错误的,那么他们便很容易做出仇恨和残忍的行为。

  事实上,网络暴力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这种自以为是的偏见中产生的。在“管管”的悲剧中,黑粉对之“造假”“炒作”之类的无端攻击,本质上正是对“网红”这一群体的刻板印象。

  如果这种偏见再与膨胀的道德感“联盟”,那就难免爆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冲动,从而为了目标而不择手段。上纲上线、肆意攻击、无厘头式的攻讦,最终很容易演化为一场网络暴力的“狂欢”。

  从这一角度而论,这“誓死捍卫”的“说话的权利”不仅是包含着“我要说”的自由,还应有“如何说”的权衡。 

  当然,我亲爱的读者朋友,这并不是要求大家说话时必须谨小慎微、前思后想、字斟句酌。我只是想重申一点常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在公共空间的言论负责,不要心存法不责众的侥幸。发言评论做到真实客观,应是一个网民的基本素养。

  如果这个标准再提高一点,那还应该保持对他人基本的善意。你的一句“无心之语”往往会给人带来无限的烦恼,并不是每个人都内心强大、宠辱不惊。

  关于此,钱钟书先生讲过一句很深刻的话:“流言这东西,比流感蔓延的速度更快,比流星所蕴含的能量更巨大,比流氓更具有恶意,比流产更能让人心力憔悴。

  因此,无论你在经历人生的何种处境,请避免将负面情绪发泄到陌生人身上,用好“说话的权利”。须知,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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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