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接受专访 谈治蜀兴川的法治实践

13.10.2014  12:31

    2013年底,四川省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随后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纲要》,不断提高依法治省水平。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四川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独家专访。

    人民网:王东明书记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人民网的专访。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后,四川结合实际做了许多探索实践,请您介绍一下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考量。

    王东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民主和法治是两大重要成果。古人讲,“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事实上,用法治来提升治理水平,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无论哪一个国家、哪一种政体,走向法治都是历史的必然。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就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来讲,最根本的就是要走出一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路子。

    回顾我们党执政60多年的历程,一直都没有停下发展和完善民主法治的步伐,对依法治国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1949年颁布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现在基本建立比较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每一步都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新的认识,彰显出我国政治文明水准的不断跃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加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这充分展现了中央新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略,是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

    与全国一样,四川法治建设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深化的过程。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努力,依法治省工作取得积极进步,助推了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不少、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加之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多。可以说,全国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四川几乎都有。没有法治作保障,犹如坐在“火山口”,社会稳定就没有根基,改革发展也难以顺利推进。实现四川长治久安,加强法治建设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紧迫而重要。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省委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总的考虑就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地把各项事业纳入依法治理轨道,更加注重依靠法治的力量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不断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

    人民网:我们了解到,四川在去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随后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王东明:法治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历史经验看,依法治理本身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渐进性等特点,需要谋定而后动。经过30多年的法治实践,在法律体系比较完备、人们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的背景下推进依法治省,有必要也有能力进行全面系统的谋划。这实际上就是要搞好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

    省委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首先是制定出台依法治省《纲要》。去年初,就提出建设法治四川的重大命题,及时成立课题组,历经8个多月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包括法学专家在内的各方面人士进行了10多次专题论证,四上四下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纲要》。《纲要》从9个方面用33条,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等作出规定,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从实施情况看,应当说较好地体现了中央精神,也符合四川实际。

    当然,依法治省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讲,仅有《纲要》是不够的。从今年3月起,我们又用半年时间制定了《依法治省指标体系》,从8个方面确立了60项具体指标,为推进依法治省工作提供了方向性依据,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度量衡”。我们还对接《纲要》,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点》,逐一明确了今年要做的7项重点工作共29项具体任务。打出这一系列制度“组合拳”,指向只有一个,就是确保依法治省工作实质性推进,行之有效且行之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