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08.11.2013  18:57

  11月6日,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专门对我省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我省民族地区共有51个县,国土面积占全省县域的66.5%,经济总量占县域的12.2%。加快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要用好用足国家支持政策,优先发展生态经济,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保障民生,科学开发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地区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到2017年,5个以上县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2个县超过300亿元。到2020年,基本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
  《意见》中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以旅游业带动农牧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二是要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发挥高原自然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探索新型农业经济体制,建设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换。三是科学开发优势资源。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逐步形成产业经济带,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四是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建立健全草原生态保障补助奖励机制,加强草原防火监测、生态监测、情况信息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五是积极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集中推进高原藏区全面扶贫,扎实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积极构建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