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误存进去世亲人银行卡上怎么办? 继承权公证解难题

28.08.2014  19:4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8月28日一早,一面写有“创新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成都公证处。送锦旗的正是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江阿姨,当天她也拿到了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到银行取出困扰她长达半年之久的一万元钱。

今年2月,江阿姨来到成都市芳草街的一家银行存款。她在自动柜员机上连续输了两次密码都提示错误,她就来到柜台进行人工存款。很快一万元顺利存进卡里,离开银行后,江阿姨猛然发现这不是自己的银行卡,而是去世的母亲的卡。这张银行卡的密码江阿姨并不知道是多少,她向银行说明经过,想把存进去的一万元取出,但是银行方面表示,只有出具公证机构的证明才能将钱取出来。

随后,江阿姨来到几家公证处咨询,但都被告知必须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江阿姨和她的六个兄妹都要到公证处现场签字确认,其余六人放弃继承,这笔钱才能被江阿姨继承。但是江阿姨的多个兄妹都在外省,来现场办理公证难度很大。

无奈之下,江阿姨来到了成都公证处,公证员经过仔细调查核实,启动该处开展的小额银行存款继承公证简易程序。针对江阿姨的六兄妹无法来到公证现场的具体实情,让江阿姨的六兄妹每人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说明书》,并到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并将盖章后的《放弃遗产继承说明书》邮寄到成都。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成都公证处复查投诉部部长陈晓静告诉记者,本案中被继承人,也就是江阿姨母亲的父母、配偶均已死亡,其余六个子女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故可以证明银行卡上的存款由江阿姨继承。同时,陈晓静也强调,一般的继承权公证相关的当事人,包括继承人和放弃继承的人必须到公证现场,而针对事实明确的小额银行存款继承公证可以实行简易程序,方便群众办理。请发微博 有服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