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论述

30.03.2016  12:57

      3月29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学院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参加了学习。校党委书记边慧敏主持学习会。
      本次学习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传林主讲。会上,李书记就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新《条例》和《准则》出台的背景、亮点特色和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解读。
      关于“两个责任”,李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正确理解“两个责任”概念和内涵,明确“两个责任”界限,理清党委和纪委的关系和职责边界。“两个责任”,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简称。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分清职责,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不能用党委的集体责任掩盖个人的领导责任,也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主体作用。
      关于《条例》和《准则》,李书记指出,两项法规“一正一负”、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突出强调抓理想信念和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启了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在思想认识上,要做到“五个清醒”:一是要清醒地看到把道德标准写进准则,明确了党员应该坚守的道德高线和法纪底线;二是要清醒地看到作风规避写进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取得的新成果,体现了严与实的要求;三是清醒地看到廉政准则写进条例,权力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四是要清醒地看到犯错误的门槛设置越来越低,落实动辄则咎、抓早抓小要求,防止过去实践中存在的纪法不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五是要清醒地看到“两个责任”写进条例,牵住了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关于《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李书记强调要牢记“八个把握”: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严峻复杂”形势;把握“重大政治任务”的判断;把握“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方式;把握“净化、三清、遏制”的目标;把握“权力制约监督”的笼子;把握带电高压线的纪律;把握安身立命的党性;把握最高位置的人民利益。
      关于《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李书记强调要牢记“八个把握”:把握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握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握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握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把握组织纪律严格遵守;把握铁的纪律坚决执行;把握以纪管住“关键少数”;把握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边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通过学习,深受启发,下一步,学校还将组织各种专题学习和讨论。边书记强调,加强对《准则》、《条例》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等内容的学习,既是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需要。全校领导干部和党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每个党员都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自我警醒、拒腐防变能力。

中心组学习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