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渗漏裂缝 成都住宅开发戴上紧箍咒

18.12.2014  10:31

        中新四川网12月17日电(沈俊)自本月起,成都市的各类新开工及在建住宅工程,凡是在渗漏、裂缝、水暖及电气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均会通过《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来给予约束和治理。

        渗漏、裂缝是住宅项目最多的质量投诉问题。

        据悉,为了促进成都市的各类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房屋性能、住户满意度的进一步提高,自本月1日开始,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宣称,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成都市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

        此次成都市开展的专项治理对象为各类新开工及在建住宅工程,治理重点是渗漏、裂缝、水暖及电气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主要体现在土建工程中的现浇楼板、地下室及填充墙开裂,屋面及有防水要求房间渗漏,还有安装工程中的给排水系统设置不合理,开关、插座位置不规范,供配电系统设置不规范。

        据了解,在专项治理步骤方面,对于新建工程,成都明确规定由施工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下达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所列具体项目科学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定期进行专项治理自评及监理评估,并根据《实施细则》进行阶段及竣工验收。

        对于在建工程,参照新建工程的治理方式对在建工程未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治理,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对未完部分的治理内容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完工后应进行自评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治理的项目加强旁站检查并在竣工验收前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评估报告》。工程已完工部分按《防治措施》要求进行严格排查处理。

        而对于已基本完工未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联合成立专项问题处理小组,按照《防治措施》的要求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出具本工程是否存在《防治措施》所列质量常见问题的书面报告,并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交质量监督机构。对投入使用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国家相关质量保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明确要求,在成都的各住宅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措施,研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专项措施和方案,促进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称,各开发建设单位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为指导,以《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为要则,强化监管、扎实工作,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力争实现零投诉,打造人民放心的精品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