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专门用于戒毒和康复的“戒毒社区”

14.03.2016  10:51

  从2008年开始,我国的戒毒模式调整为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开展自愿、自治与强制相结合的戒毒工作新模式。但社区戒毒的自治性特征与戒毒所需的强大控制力形成明显反差,导致效果不尽如人意。为此,建议积极探索社区戒毒的“纯净模式”,由国务院制发相应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利用戒毒康复场所等改建或另行规划新建专门用于“戒毒和康复”的“戒毒社区”,通过形成新的戒毒社区管理机制、规则等统一管理一定区域内的社区戒毒人员,积累试点经验,一方面弥补现有社区戒毒模式的不足,另一方面也为社区戒毒模式容纳新型毒品吸戒人员打下基础。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省统计局副局长梁伟华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钟振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