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门文件推动贫困地区文化建设
3月26日,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同召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设计。《意见》是中央关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意见》工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要以标准化、均等化为主线,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要抓手,打牢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让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公共文化建设成果,实现文化小康。要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统筹建设、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绩效评估。要把“要文化”“送文化”“种文化”结合起来,鼓励社会参与,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促进提供主体多元化,推动供给和需求有效对接。要着力抓住薄弱环节“反弹琵琶”,制定实施专门文件,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上一个大的台阶。要突出文化内涵和宣传教育功能,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国家和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分工合作,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协调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配套政策和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进程。抓紧细化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强化督促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联络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联络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