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春)专科、专升本(业余)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09.12.2014 20:03
本文来源: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为确保2013(春)专科、专升本(业余)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请参见附件二 :专科、专升本(业余)2013(春)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
二、做好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动员工作
请各学习中心及时召开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动员会,组织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实习题目及实习内容。鼓励和提倡学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具体问题,结合专业知识分析并提出建议、对策。
三、学习中心及时查看下载各专业具体实践、实习要求并对部分专业在网上填写“学习中心评语”(填写“评语”课程见附件三)
1、操作流程如下:点击导航栏中的 “学习中心”—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习中心管理空间;点击左边栏目中的“实践课程”, 在实践课程栏目下再点击“实践课程”,进入实践课程管理系统,点击右上角“查看课程”,即可查看或者下载实践、实习大纲要求。(详细操作见附件一)。
2、学习中心需要对文科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及计算机、工程专科《毕业实习报告》填写评语,具体课程请参见附件三。
注:学生提交文档后学习中心才可填写“评语”,在学生提交文档截止时间一周后,学习中心应完成“评语”工作(详细操作见附件一)。
四、学生查看下载实践、实习报告要求:(详细操作见附件一)
方法如下:点击网院首页的 “学员空间”—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员空间;在首页左侧位置点击进入“实践课程”平台,在“待填写报告”里面有本批次应完成的实践、实习课程,点击课程名称进入后,在“大纲”处下载该课程资料。
五、督促学生认真按时完成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报告
1、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报告须按照进度表的时间要求通过网络教育教育学院平台提交,终稿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不合格。(终稿提交截止时间在2015年3月18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者自动延期至下一批次,不再补交文档)
2、学生必须认真查看实践、实习大纲并按要求完成写作,不按大纲规定写作者成绩不合格。
3、学生撰写实习报告,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查实,取消写作资格,成绩不合格。
六、护理学纸质材料要求
1、学生应在2015年2月下旬左右将盖章的“带教人员信息表”和“评分表”交予学习中心,实习评分表和带教信息表盖章有效。(注:实习医院必须是二甲及以上,带教人员必须是大专学历,中级职称“主管护师”。)
2、学习中心需把整理好的护理学专业的“签字盖章评分表”、“带教人员信息表”与“签字盖章的成绩汇总表”在2015年3月20日前一并邮寄至我院。(同时需提交与上交评分表对应的电子名单,电子名单必须与上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七、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加强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因毕业实习安排在学生第五学期,即最后一学期,没有补做补交机会,如学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写作并上传终稿,该科成绩未取得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所以请各学习中心和学员一定要认真参照实习安排时间进度表进行。
附件一:查看、下载实践、实习要求操作手册
附件二:专科、专升本(业余)2013(春)实践课程、毕业实习工作进度表
附件三:实践、实习课程表
护理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四川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西区五教410)王易玮 收
实践教学联系电话(传真): (028)85463938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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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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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成都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