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我国今年将迎来“老虎审判年”
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检指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历了3月没有部级老虎上榜的片刻沉寂,4月首日的这条信息又重新将人们的视线拉回到最高检“打大老虎”的举动之中。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最高检官方网站4月公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4条,涉及部级官员5人,厅级官员19人,其中新增立案侦查6人,决定逮捕2人,审查起诉2人、提起公诉14人。
提起公诉案件占近6成
从朱明国开始,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黑龙江省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安徽省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打开最高检网站,4月检察机关对“老虎们”提起公诉的消息几乎刷了屏。
记者发现,今年最高检公布的大要案信息中,提起公诉的明显增多——5名部级官员中,其中4名是被提起公诉。
此外,与去年新立案侦查案件数量一般高于提起公诉数量或与之持平相比,今年则正好相反,特别是4月,提起公诉案件数量占全部公布案件数量的近6成。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去年检察机关对一大批职务犯罪的大要案立案侦查,按照时间的推移和办案程序逐步推进,今年这些案件应该说大多已经到了犯罪事实查清、证据充分的阶段,因此,可能会进入一个“老虎公诉季”。
“将‘老虎’最终关进笼子了,给人民一个交代,最终还需要经过司法的审判。”庄德水说,“十八大以来,我国查处了100余名部级‘老虎’,现在进入公诉和审判程序的仍只是一小部分,根据案件办理的时间周期来看,今年将会是一个‘老虎审判年’。”
据了解,仅今年第一季度,在检察机关已起诉的省部级官员案件中,4人领刑,新开庭审理的7人。
从官员涉嫌罪名来看,24名官员中无一例外均涉嫌受贿罪,还有4人涉嫌贪污犯罪,3人涉嫌滥用职权罪,两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外,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洪、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原副市长薛培明还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贺立仁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检察机关对王洪的起诉书指控,王洪与万某关系密切,利用万某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庄德水说,行为人利用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获取或者索取财物,也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以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属于一种特殊的受贿犯罪,同样是职务犯罪。
3人具有政法从业经历
4月25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依法对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刘志庚成为4月唯一一名被新立案侦查的部级官员。
据了解,刘志庚曾主政东莞7年,在他主政下的东莞由“世界工厂”逐渐沦为“性都”。
为此,刘志庚也曾高调扫黄,要求公安机关“拿出最硬的措施、执行最严的标准”,并启动了多次曙光行动,抓获了数以千计的色情行业从业者,还有民警因为扫黄不力被就地免职。而随后刘志庚又表态“扫黄要有度”,引来诸多争议。
4月19日,最高检官方网站发布了河南省安阳市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郭法杰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消息。
除郭法杰外,朱明国、秦玉海在落马前也曾长期在政法领域任职。
朱明国的起诉书中称,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广东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秦玉海的起诉书中称,秦玉海利用担任河南省公安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朱明国从1998年担任海南省省委政法委书记开始,先后历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等政法机关要职近10年。秦玉海则是副总警监警衔,担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一职长达10年之久。
执法司法腐败,是政法机关的一颗毒瘤,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社会公平。4月25日召开的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透露,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查处违纪违法省部级干部9人、厅局级干部130多人,周永康、李东生、奚晓明等一批高官相继落马。
庄德水说,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也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因此,坚决清除政法机关内部的害群之马,不但是我国全方位、无死角反腐败的应有之义,对纯洁政法队伍,保障公平正义和树立政法干警整体形象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法制网北京5月2日讯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