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男子容留51岁女子家中卖淫 专做老年人生意

30.12.2015  11:16

  因好逸恶劳、生活所迫,竟然在自己的家里容留“半老徐娘”的老妇人卖淫,从中收取“床位费”。近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批准逮捕。

  55岁的郑某被判过刑,年初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51岁的卖淫女张某专做老年人的“生意”,二人一拍即合,约定张某在郑某的住房内接待嫖客,郑某从中抽取“床位费”。2015年11月7日,公安机关巡查时当场抓获郑某、张某,又顺藤摸瓜抓到卖淫女程某、李某及嫖客郑某甲、郑某乙。(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黄曙红)来源: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周一清 SN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