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资格条件的通知

10.05.2016  12:02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件

        川新广职通〔2016〕3号     

各市(州)文广新局,省级有关单位,各相关出版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企业广播电视站,局属各单位:

  2016年我省出版广电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方案已报经省职改办同意。根据省职改办审核意见,结合相关专业高级、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上年度评审工作实际,现将出版、艺术、播音三个专业高级职务,艺术、播音、新闻、工程、民族语言翻译五个专业中初级职务推荐评审资格条件整理下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1.推荐评审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2.推荐评审影视艺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推荐评审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4.推荐评审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5.推荐评审广播影视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6.推荐评审民族语言翻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7.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暂行规定(广发人字〔1999〕323号)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附件1

   

  推荐评审出版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评审对象

  在我省出版编辑现职岗位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及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和校对人员。央属驻川单位人员参加评审,须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委托参评。

  二、基本要求

  申报评审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持有效《责任编辑证》,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

  三、推荐评审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担任编辑职务并履行编辑职责2年以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编辑职务并履行编辑职责5年以上。

  (二)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

  (三)担任编辑职务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中的一项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以下同);或作为作者之一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

  2.参与策划或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获国家级图书奖;或独立策划并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获省级图书奖。

  3.独立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发行5万册以上,或有2种每种发行3万册以上;或参与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发行5万册以上。

  4.独立编辑的图书,有1种以上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图书质量检查中,编校质量被确定为优秀。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有本专业著作。

  (四)完成较重要的编审任务,编辑工作业绩突出。

  四、推荐评审编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编审职务并履行副编审职责5年以上。

  (二)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

  (三)在担任副编审职务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中的两项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1种以上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或译著。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独立策划、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获国家级图书奖,或参与策划、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获国家级图书奖,或独立策划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获省级图书奖。

  4.独立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一种以上发行10万册以上,或独立策划、组稿并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每种发行5万册以上。

  5.独立编辑的图书,有2种以上在上级部门的图书质量检查中,编校质量被确定为优秀。

  (四)完成重大编审任务,编辑工作业绩突出。

  五、答辩

     (一)凡申报编审、副编审职务人员在评审前都要参加出版高评委举行的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提供一篇反映从事出版编辑工作方面的论文(发表或未发表均可),字数3000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一式5份)。

  (二)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本人评审未通过,下次申报评审时应重新参加答辩;答辩优秀者,下一次申报评审时,可免于答辩。

  六、近三年内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中有一次不合格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不得申报评审。

  七、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凡符合省职改办相关免试政策条件的人员,可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其余申报人员按省职改办要求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B级和全国职称外语B级及以上考试。

  八、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申报评审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九、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推荐评审影视艺术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省职改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评审对象

  (一)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电影电视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央属驻川单位人员参加评审,须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委托参评。

  (二)根据影视艺术的特点,可分为以下不同专业类别

  编剧(含各类创作、片种),作曲,影视文学编辑、音乐编辑(归口编剧),导演(含电影各片种),场记(归属导演),指挥,演员(配音演员和木偶、剪纸动作),演奏员,摄影、摄像(包括各种片种和特技、字幕摄影),录音(包括各片种),剪辑(包括各片种),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人物造型设计等),舞台技术(包括舞台装置、化妆、服装、道具、灯光、音响、效果等),美术设计、创作(包括动画设计、木偶和剪纸设计、特技设计、字幕设计),美术(包括绘画等专业美术工作)。

  (三)影视艺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级定为四级,分别为一级(正高级)、二级(副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舞台技术职务只设主任舞台技师、舞台技师、舞台技术员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影视艺术的二级、三级、四级职务。

  二、基本要求

  申报评审影视艺术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

  三、推荐评审四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或大专(演员可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

  2.具备专业知识,初步掌握专业创作技巧,能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四、推荐评审三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演员可中专)以上学历,担任四级职务四年以上。

  2.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完成专业工作任务,并有一定数量的被影视制片部门采用或报刊发表过的作品。

  3.能对自己的专业工作成果作出总结并形成论文。

  五、推荐评审二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任职资格

  1.中专毕业(只限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人员),担任三级职务任职资格满7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担任三级演员职务满6年。

  2.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三级职务满6年。其中,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担任三级演员职务满5年。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三级职务满5年。

  4.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三级职务满4年。

  5.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二)担任三级职务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中的两项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省级部门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主持、管理、参加过大型项目的专业工作或者重大专业活动的组织、策划、参与者,并取得较好成绩。

  六、推荐评审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推荐评审一级职务,应担任二级职务满5年,并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中的两项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1种以上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或译著。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3.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4.直接主持、管理、参加过大型项目的主要专业工作或者重大专业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参与者,并取得显著成绩。

  七、答辩

     (一)凡破格申报或高评委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在评审前需参加高评委举行的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提供一篇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方面的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一式5份)。

  (二)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本人评审未通过,下次申报评审时应重新参加答辩;答辩优秀者,下一次申报评审时,可免于答辩。

  八、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按照国家对艺术专业职务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凡符合相关免试政策条件的人员,可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申报摄影、录音、剪辑、美术一、二级职务人员需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B级和全国职称外语B级及以上考试,三级职务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C级和全国职称外语C级考试。

  九、破格条件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人字〔1999〕323号和省职改办川职改〔1992〕69号的相关政策,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需专家初审、报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先行答辩,方可参评。

  十、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不得申报。

  十一、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3

  推荐评审广播电视播音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省职改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评审对象

  (一)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专业工作并持有《播音员主持人证》或播音主持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人员。央属驻川单位人员参加评审,须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委托参评。

  (二)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级定为四级,分别为主任播音员(副高)、一级播音员(中级职务)、二、三级播音员(初级职务)。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评审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

  (二)申报评审广播电视播音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15分钟的播音或录像光盘(DVD或VCD)一盘,其中:“新闻”节目5分钟,“专题”节目10分钟。“专题”如系主持人节目,主持人语言应占节目时间的40%以上。

  三、推荐评审三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播音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和政策;嗓音良好,语言规范,语调正确;能按要求完成本职任务。

  2.大专和中专(播音专业)毕业见习一年期满,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播音工作两年以上。

  四、推荐评审二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基本掌握播音基础理论和语言表达技巧,对本专业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政策有一定了解;能较好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语言表达符合节目的基本要求。

  2.获得播音硕士学位;获得第二学位和研究生班结业证书;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三级播音员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三级播音员工作四年以上。

  五、推荐评审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掌握播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独立地较好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与直播任务,有鲜明的播音特色;有一定水平的业务专题总结(论文)。组织和辅导二、三级播音员工作。

  2.获得播音博士学位;获播音硕士学位,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位或播音专业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三年;大专以上毕业或经考试、考核达到大专水平,担任二级播音员四年以上。

  六、推荐评审主任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任职资格

  1.获播音博士学位任一级播音员职务两年以上者。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任一级播音员职务五年以上者。

  3.中专及以下学历参加工作30年并从事播音专业工作20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任一级播音员职务五年以上者。

  (二)担任一级播音员职务期间取得下列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中的两项以上: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省级部门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主持过大型或者重大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七、答辩

     (一)凡破格申报或评委会认为需要答辩的人员,在评审前需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提供一篇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方面的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一式5份)。

  (二)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本人评审未通过,下次申报评审时应重新参加答辩;答辩优秀者,下一次申报评审时,可免于答辩。

  八、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凡符合相关免试政策条件的人员,可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其余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

  九、破格条件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人字〔1999〕323号和省职改办川职改〔1992〕69号的相关政策,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需专家初审、报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先行答辩,方可参评。

  十、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不得申报。

  十一、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4

   

  推荐评审广播电视新闻专业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和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评审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评审对象

  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广播电视新闻工作、持有《新闻记者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央属驻川单位人员参加评审,须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方可委托参评。

  三、推荐评审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获硕士学位、获第二学士学位、获研究生结业证书。

  (二)系统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基本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写作水平;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作品2-3篇。其中:需有一篇本专业论文(1500字以上)。

  四、推荐评审记者、编辑(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2年以上,获博士学位。

  (二)具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的报道领域的基本情况;熟练地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能较好地处理和采编各种新闻体裁的稿件或节目,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工作有成绩;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作品5篇,其中:需有一篇本专业论文(2000字以上)。

  五、答辩

     (一)凡破格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在评审前需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提供一篇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方面的论文,字数2000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一式5份)。

  (二)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

  六、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凡符合相关免试政策条件的人员,可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其余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

  七、破格条件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人字〔1999〕323号和省职改办川职改〔1992〕69号的相关政策,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需专家初审、先行答辩,方可参评。

  八、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不得申报。

  九、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5

   

  推荐评审广播影视工程技术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和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评审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申报对象

  本条件适用于在省级广电行业和局直属单位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及技术管理岗位工作、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资历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推荐评审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及以上,或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一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提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论文一篇(2000字以上)。

  四、推荐评审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获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具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解决一般性专业技术问题,有一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提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一篇(1500字以上)。

  五、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提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

  六、答辩

     (一)凡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人员,在评审前需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提供一篇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方面的论文,字数2000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一式5份)。

  (二)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

  七、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凡符合相关免试政策条件的人员,可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其余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相应等级的考试。

  八、破格条件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人字〔1999〕323号和省职改办川职改〔1992〕69号的相关政策,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需专家初审、先行答辩,方可参评。

  九、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不得申报。

  十、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6

  推荐评审民族语言翻译专业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和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评审广播影视民族语言翻译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地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申报对象

  本条件适用于在省级广电行业和局直属单位从事广播影视民族语言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翻译专业翻译(中级)、助理翻译(初级)职务。

  三、推荐评审翻译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翻译职务工作满2年;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翻译职务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翻译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翻译职务满5年;中专毕业、担任助理翻译职务满7年。

  (二)具有较系统的民族语言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翻译理论知识,工作中有一定成绩,并初步掌握一门第二民族语言。

  (三)能独立承担民族语言等方面活动的口译工作。能独立完成有一定难度的中文资料、民族语言资料的对译工作。口译、笔译内容准确、用词恰当、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的业务工作,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广度的国际知识。

  (五)提供3万字以上中文、民文(民族语言)对照译文,提供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一篇(2000字),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作品5篇。

  四、推荐评审助理翻译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合格;大学专科毕业连续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连续从事翻译工作满5年。

  (二)具有本民族语言基础知识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汉语水平。

  (三)能承担一般性的民族语言等方面的口译工作,基本表达双方原意,语音语调基本正确。有一定的笔译能力,能清楚表达一定难度的原文内容,语法基本正确,文字比较通顺,且能协助处理有关方面的相关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四)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作品2-3篇,其中:需有一篇本专业论文(1500字以上)。

  五、答辩

     (一)凡破格申报翻译职务人员,在评审前需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提供一篇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方面的论文,字数2000字左右,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一式5份)。

  (二)答辩合格者,即可取得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资格。

  六、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凡符合相关免试政策条件的人员,可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其余申报人员需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的考试。

  七、破格条件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发人字〔1999〕323号和省职改办川职改〔1992〕69号的相关政策,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需专家初审、先行答辩,方可参评。

  八、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不得申报。

  十、本条件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附件7

  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破格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发人字〔1999〕323号)

  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规范破格申报条件,增强破格规定的可操作性,经总局领导批准,现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凡与本规定不符的,均按本规定办理。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破格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暂行规定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实际,对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作如下规定:

  一、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在国际或国家相关专业的学术会议上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不少于五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二)省部级一等以上政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三)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四)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的主要业务工作或者是重大业务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者,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且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在国际或国家相关专业的学术会议上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二)省部级二等以上政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三)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四)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的主要业务工作或者是重大业务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者,并取得显著成绩。

  (五)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班证书。

  三、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且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在省、部级相关专业的学术会议上或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二)省、部级三等以上政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三)直接主持、管理过中型项目的主要业务工作或者是大型业务活动的主要组织、策划者,并取得明显成绩。

  (四)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班证书。

  四、申报者提交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及专著、译著,需由本专业专家就其理论水平、学术及实用价值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申报者组织、策划或参与的大、中型项目及重大、大型业务活动,需由单位就其本人担任的角色、所做贡献及取得的效益做出书面鉴定。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