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与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简介
根据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定于2020年6月中下旬对《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与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执法检查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的要求,全面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切实把法律法规的规定都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全面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查内容
(一)《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执法检查部分
《条例》的宣传、普及情况;如何提高重点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长期性和有效性;
禁毒执法工作中采取了哪些实际步骤、措施,效果如何;禁毒责任单位间如何解决缺乏横向信息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部门各自为战“一盘棋”意识不强等问题;
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及产生的原因;对于不配合接受基层管控的社会吸毒人员如何处理;
对下一步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等。
备注:《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仅作为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在凉山州开展执法检查的内容。
(二)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
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情况,包括采取了哪些实际步骤、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加强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及重点人员国家安全责任的有关情况;
如何增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密人员反奸防谍的法治思维;
如何统筹维护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差距、产生的原因,以及对下一步贯彻执行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等。
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任组长,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田万国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相关地方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组成,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公安厅、司法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配合《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执法检查,安全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配合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时间地点
检查时间:2020年6月中下旬
检查地点:成都、绵阳、凉山
委托其他1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四川省禁毒条例》与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执法检查报告。
检查方式
此次执法检查将采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翻阅资料、举行工作汇报会等形式进行。
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所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实地检查机关、重点企业、戒毒场所等单位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随机征询群众对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工作步骤
6月12日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执法检查方案。
6月中上旬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执法检查通知,确定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日程。
6月12日
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动员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要求。同时,听取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
6月16日至24日
开展执法检查。
7月中旬
监察司法委负责分别形成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四川省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7月下旬、9月下旬
两份执法检查报告分别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监察司法委负责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连同执法检查报告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