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19.09.2017  18:07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汪洪、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签署《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市门头沟区知识产权局局长李世春、四川省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杨洪春签署《北京市门头沟区知识产权局 自贡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局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魏欣亚、四川省绵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向莉签署《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绵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化京川知识产权合作,促进两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协商一致,9月18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汪洪、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谢商华分别代表两省市知识产权局在成都签署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陈泉主持签约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四川省委办公厅综合室副主任、省全创办副主任陶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钟,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卢琳兵见证签约。

谢商华局长在致辞中表示,随着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创新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加快推进,两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迈入新的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机遇。加强和深化京川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既是贯彻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和需求,着眼未来事业发展的现实选择,有利于两省市知识产权政策互补、区位互补、优势互补、资源互补,形成1+1>2的发展新动力。双方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开放合作的胸襟、发展共赢的意识,共同推动京川知识产权合作迈上更新台阶、更高水平,携手谱写两省市知识产权事业互惠共赢、创新发展的美好篇章。

京川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分为合作宗旨、合作内容、合作机制三部分。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在协同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进高价值知识产权项目运营、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深化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开展知识产权研讨、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等8个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全面提升两省市知识产权影响力和竞争力。为确保协议充分落实,双方将建立京川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专题工作小组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合作计划,协调推进两省市知识产权合作的重大事宜,确保各项合作项目顺利完成。

京川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北京市门头沟区、丰台区知识产权局分别与我省自贡市、绵阳市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