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81项”之外 社区可以对政府说“不”

10.08.2015  10:16

居委会承担的职责中九成是政府部门安排的事项,金牛区给社区居委会职责划定“边界”——

在居委会承担的200多项职责事项中,90%都是政府部门“布置”的“作业”。

成都市金牛区下发文件,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划定“边界”,将社区工作划定为81项。81项之外,社区可以对政府说“不”。

金牛区《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为“81项”之外的工作进入社区,制定了“准入审批制度”。

□本报记者 张彧希

周成钢终于觉得不憋屈了。

作为金牛区抚琴街道抚琴西南街社区居委会主任,今年6月金牛区政府连发的三个文件,让他有了松绑的感觉——文件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划定“边界”,将过去200多项纷繁复杂的职能事项圈定为81项,“这81项之外,我们可以对政府说‘不’。”

居委会是什么?在很多人心目中,它是政府机关的代表。这种错误印象,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居委会混乱的职能范畴。将居委会的职责“圈进”81项,不仅是对居委会的减负,更是让居委会从此“去行政化”、实现“归位”的探索之举。

居委会的“憋屈”

“憋屈”,是周成钢从事居委会工作十几年来的感受。

“任何政府部门都能随便给社区‘摊派’工作。”周成钢说,这种来自“上面”的要求,让人无法拒绝。

同样感到无奈的还有九里堤街道九里堤北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傅如坤。“疲于奔命。”傅如坤说,他们曾经做过一次测算,在居委会承担的200多项职责事项中,90%都是政府部门“布置”的“作业”,社区工作人员80%的精力都“耗”在了上面。社区俨然成了政府的“手”和“脚”。

去年,金牛区曾经做过一次问卷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全区109个社区,需要社区盖章的事项,高达1000多项。“这里面虽然有重复统计,但也能说明工作量之大。”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陈波认为,在承担了多项行政职能后,社区已经没有精力很好地开展群众自治和服务性工作。

在过去的实际工作中,一些任务甚至令人哭笑不得,“比如辖区内电梯的检测,我们不是专业人员,有什么资格去检测?消防安全,让社区去下整改通知;还有人口、房屋信息的采集,这个部门查完了那个部门查,都要一趟趟跑。”

即便憋屈,老周和老傅还是不得不做。“根源就在于没有标准、没有‘杠杠’,谁也说不清楚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周成钢说。

职能范畴“划界”

6月18日,金牛区正式下发《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和《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将社区的“本职工作”划定为18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共63项。

陈波表示,81项事项,都有其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而“协助政府工作”的措辞定位,也让傅如坤觉得变化很大。“明确了我们是‘协助’,意味着各部门必须承担职责,出人出力,不能像以前一样只给事情,不给人不给经费。”

“这样就划清了‘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的界限,明晰了政府与社区的权责边界。81项之外,我们可以理直气壮不予受理。”周成钢此刻的底气,来自于文件中一句话: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社区予以办理,社区也有权拒绝。

“不过,其他的想进来,也行。”陈波拿出另一份文件——金牛区《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同一天出台的这个文件,为“81项”之外的工作进入社区,制定了“准入审批制度”。

审批的门槛不低。不仅要经过申请、可行性审核等程序,《审批表》上还必须盖齐区规服办、民政局、法制办、财政局、人社局及政务服务中心的印章。“确实是‘不得不’进社区,部门才会花大气力去‘闯关’吧。”周成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