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上亿欠百万不还 成都青羊法庭逗硬:"老赖"获刑一年半
7月17日,成都青羊区法院,“老赖”受审获刑。
7月17日上午,42岁的熊某因为欠钱不还,且在法院判决其限期还钱后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最终被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获刑1年零6个月。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查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6月,四川省的司法机关也下发了通知,加强对《通知》中所提及的不法行为的惩治力度。老赖们要小心,恶意欠钱不还,现在要跟你们“逗硬”了。
3年前拖欠140万
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还
记者从青羊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居民蒋某2012年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熊某、其妻王某和西藏某矿业公司归还拖欠的140万元欠款。
法院于当年10月10日作出判决,要求熊某、王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十日内,偿还蒋某包括借款、利息和律师费等款项共计约150万元。
该判决于2013年1月23日生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熊某并未还钱。2013年2月5日,蒋某向青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立案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保全查封了熊某位于河南省灵宝市一套200余平方米的房屋和王某名下的奔驰汽车一辆。同时,法院向熊某等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偿还义务。
2014年8月14日,熊某书面承诺于当年还清欠款,但实际上又成了“空头支票”。
另一方面,因为熊某拒不配合腾空交付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而王某名下被查封的汽车又被二次抵押给了他人,无法查找下落,导致青羊法院无法将查封的财产处置变现用于偿还蒋某。这意味着,尽管2012年就拿到了判决书,但时至今日,蒋某都未能将全部欠款拿回。
没钱还债有钱开公司
老赖被判刑1年6个月
尽管熊某一直声称“不还钱是因为自己没钱”,但青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熊某于2013年3月投资新设四川某矿业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随后又两次增资,截至2013年4月26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已增至1.5亿元。其中,熊某缴存至公司验资专用账户的钱就有1.2亿元。
青羊法院将熊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今年2月,熊某在深圳被警方挡获。
7月17日,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熊某在明知拖欠蒋某的债务尚未偿清的情况下,扔投入上亿元资金开办公司,属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造成相关案件无法执行,其行为符合《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形,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最终,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当事人:想办法筹钱
熊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结果。熊某辩称,他不支付欠款是因为他确实没钱。尽管手里掌握着几个矿山的开采权,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卖出变现,成立新公司是为了将开采权进行转让并变现的一种手段。
“而且成立公司的钱不是我的钱,是代办公司的垫资。”熊某说,拒绝腾空交付房产是因为此前并不知道法院查封了他的房产,“我不晓得,去年8月才晓得,之前没人跟我说。”最后,熊某表示,他未来将想办法筹钱偿还相关债务。
记者调查
老赖入刑关键看是否“装没钱”
老赖们要小心,恶意欠钱不还,现在要跟你们﹃逗硬﹄了。
尴尬
此类案件执行难 五成以上要不到钱
和蒋某有同样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记者咨询成都多个律师了解到,在他们代理的经济纠纷类案件中,约有五成以上在法院判决后仍面临“讨债难”的局面。
华楚律师事务所律师税浴洋称,经济纠纷类案件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债务人往往会想尽各种办法拖延,大部分债权人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税浴洋说,他曾经办过一起案子,法院判决后,债权人“追”债长达两年,几十万的借款最后不了了之。
“五成以上的案件判决后,都很难拿到钱。”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韦海军表示,“老赖”一般都会把自己名下的资产转移,法院很难强制执行。“若要查实债务人转移的资产,也存在很多困难。”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通知》,今年6月,四川省的司法机关也下发了相关通知,加强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老赖入刑”,也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具体司法实践当中。
熊某欠钱不还案的承办法官张斌华说,此类经济案件中,被执行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核心要素,就是看他到底有没有装没钱。
“转移资产,利用其它非法手段隐藏个人资产,以此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就涉嫌刑事犯罪了,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张斌华说,另一方面,如果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确实困难,没有资产和能力偿还欠款,那么就不涉及刑事犯罪,“但不论哪种情况,在此类案件中,被执行人只要有能力偿还,就必须偿还,直至偿清,没有时间限制。是否被追究刑责不影响其履行偿还义务。”
逗硬
全国已建立“老赖黑名单”上榜后限制多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东飞认为,“杜绝老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法律、征信等多方面的提升。”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司法解释规定以下六种情形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一旦上榜,“老赖”将被限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入住星级酒店等,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而这些“老赖”的资料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均可查询。
而对于债权人,胡东飞提醒在借款之前,最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将房屋、车辆等进行抵押,避免日后纠纷不断。
华西都市报记者熊浩然肖茹丹摄影陈羽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