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止自带酒水不设最低消费

30.05.2014  12:39

        成都市餐饮同业公会公布诚信条约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冰清)5月29日下午,成都市消协举办贯彻实施新《消法》座谈会。会上通报了新《消法》的实施情况,市餐饮同业公会发布了根据新《消法》修订的《成都市餐饮行业诚信公约》,公开承诺不禁止自带酒水、不设置最低消费。

        新消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杜绝霸王条款,其中“禁止自带酒水”就属于霸王条款的范畴。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郭利福说,现在成都多数餐馆都写的是“谢绝自带酒水”而非“禁止自带酒水”,“‘禁止’二字就是排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而‘谢绝’则有个商量的余地,因此,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存在一定争议。

        5月21日,新《消法》后成都包间费诉讼第一案宣判,消费者败诉。郭利福对此表示,“收取包间费,就好像坐飞机时头等舱收费比经济舱高一样,消费者享受了更高的服务,理应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在收取包间费之前,必须事先通过口头和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如果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就不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