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21年后回攀自首:不敢结婚 女儿已7岁

29.09.2016  17:12

四川在线消息 (徐杨 记者 王代强)2016年2月24日,春节刚刚过去,攀枝花市公安局就接到一起投案自首案件。令人吃惊的是,这起案件发生于1995年2月。犯罪嫌疑人夏某伙同他人在该市犯下一起抢劫、杀人案后潜逃,21年后才回攀投案自首。

是什么原因让犯罪嫌疑人夏某投案自首?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什么?9月28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天,被害人的儿子邱先生专程从成都赶到攀枝花参加庭审。

新年夜抢劫杀人

21年后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夏某,男,43岁,户籍所在地是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

1995年2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晚,夏某伙同李某、苏某潜入南山被害人邱某家中,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威胁,从邱某处抢得现金4500元,以及价值39970元的摄像机、录像机、金银首饰等财物。后因惧怕事情败露,夏某等3人使用绳状物勒住邱某的脖子,残忍地将邱某杀死。作案后,夏某与李某、苏某打扫了作案现场,随后使用三轮摩托车将所抢劫财物运走、销赃。

这起恶性案件发生后,攀枝花市公安局立即立案展开调查,之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苏某相继被抓获归案,但夏某却一直在逃。直到2016年2月,夏某才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攀枝花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被告当庭认罪

请求从轻处罚

2016年4月21日,攀枝花市检察院对夏某提起公诉。

9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他人住宅,使用暴力强行劫取财物,构成抢劫罪。后因惧怕被害人报案而将其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夏某对检方指控的抢劫杀人当庭认罪、悔罪,但夏某辩称,这起案件是他年轻不懂事时犯下的过错,实施犯罪过程中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请求法庭减轻处罚。

被告人夏某当庭对被害人家属道歉,表示愿意积极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害人的儿子邱先生同意就经济赔偿事宜与被告人夏某的亲属庭外协商。

近两个小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回首逃亡生涯

21年步步惊心

夏某在法庭上陈诉,1995年2月作案后,他逃离攀枝花,潜逃至福建省。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21年来,他化名文某,辗转当地的一些小城镇,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逃亡的日子不堪回首,每一天都过得心惊胆战。”夏某说,21年来,他只能在一些陌生的小城镇里生活,每到一个地方最多只能呆半年,遇到公安机关查询暂住信息等,他就想办法躲藏,从不敢使用身份证,也从不敢住旅馆。

逃亡期间,夏某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夏某隐瞒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以各种借口搪塞不办理结婚证。如今,女儿已经7岁,上小学一年级。

“再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夏某说,今年初,他通过网络联系上家人,在家人的劝说下,他决定回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