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 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

25.02.2014  12:14

原标题: 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 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

  华西都市报讯(刘皓阳记者张菲菲)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包括成都市在内的19个大城市今年进一步制定完善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通知》明确指出,择校生或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将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生”,须具备四个条件。

  教育部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完善操作办法。而在2010年,省教育厅就发文规定,省级以上重点中学的“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50%,已达到教育部提出标准。

  为进一步纠正影响19个大城市入学工作的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各地要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择校生或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将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据了解,在我省“指标到校生”的遴选条件中,明确规定初中学生须具备四个条件:三年均在该校就读,不是借读生、择校生;是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会考等级均达A等;初一至初三上期共5期的学习成绩一贯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