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义务遗嘱应该怎么履行

19.12.2013  16:19

  市民刘女士来电咨询:我今年已经70多岁,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近日我想尽快立下遗嘱。我一直和大儿子一家生活,全靠大儿子、大儿媳照顾,所以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大儿子,条件是大儿子要照顾我终老。对于这件事,我的另外两个儿子和女儿提出,如果日后大哥不履行义务,那么遗嘱该怎么履行?

  本报法律顾问冯剑律师回复: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此外,可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并接受相应的遗产。